当前位置 - 무료 법률 상담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官方通報“因發朋友圈被開除”事件,此次事件涉及哪些法律規定?

官方通報“因發朋友圈被開除”事件,此次事件涉及哪些法律規定?

這壹事件涉及公司拖欠工資的法律問題。

這件事的起因是河南壹名女子在壹家公司工作,公司的工資沒有按時發放。看到朋友的工資按時發放後,她發了壹條朋友圈,表達對別人工資按時發放的羨慕。據說當時有同事評論,涉事公司甚至開除了評論的同事和該女子。然而,涉事公司發布的通知內容是,兩名工作人員竟然在朋友圈胡亂發東西,給公司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在工資結清後被公司辭退。如果公司真的在乎自己的形象,就應該按時給員工發工資。如果他們按時給員工發工資,員工就不會羨慕朋友圈裏的其他人按時發工資。這件事更多的責任在於公司不能全怪女性。同時,公司以此為由辭退了兩名員工,這已經違反了勞動者權益條例。

首先涉及到相應企業拖欠工資的法律問題。當事人之所以發朋友圈,主要是因為涉事企業未履行工資支付義務,未在規定時間內將員工工資支付到其相應賬戶。因此,當事人的員工為了更好地發泄情緒,會選擇發朋友圈羨慕其他企業按時給員工發工資。其次,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問題。對於當事人來說,也相應地羨慕其他公司能夠履行按時支付的義務。涉案的相應企業看到當事人的朋友圈後,因不滿員工的發泄方式而選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嚴重違反雙方勞務協作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相應的勞動部門投訴和舉報。

再者,對於涉事企業來說,不應該因為當事人的發泄方式而無緣無故將其辭退。畢竟當事人發泄的方式是正確合法的。因此,無正當理由解雇當事人相當於無故解雇當事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