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的目標金額是多少?
法律主體性:
律師律師費與標的金額有關,不超過654.38+0萬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出1,000元至1,000元部分支付2.5%;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支付;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支付;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法律客觀性:
司法鑒定費管理辦法第八條財產案件司法鑒定費按照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價值較小的部分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壹)不超過65438+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65438+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計算;(三)5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0.8%計收;(四)654.38+0萬元至200萬元以上部分,按0.6%計收;(五)2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4%征收;(六)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2%計算;(七)超過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1%計收。對於標的額較大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費數額上限。本條第壹款所稱涉財產案件司法鑒定收費,僅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的物證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指紋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