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不自帶酒水合法嗎?
法律分析:酒店不讓客人自帶酒水是違法的。消費者有權決定是否購買餐飲企業的飲料。經營者利用聲明、店堂告示等形式禁止消費者自帶飲料,只能在店內購買高於市場價數倍的飲料,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禁酒,最低消費等。涉嫌侵犯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違反了《消法》的規定。從消費者協會行業組織到工商執法部門再到法院,很多人都把禁止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消毒餐具收費等視為“霸王條款”,否定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消費者在選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選擇。
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應當提請消費者註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格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註意事項和風險提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以及其他與消費者切身利益有關的事項,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並且不得使用格式條款和利用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