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的條件是什麽?
合同生效意味著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是否有效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行為,有效的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為,即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也是合同生效的壹般條件。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有條件合同的條件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第壹,條件必須是未來的事實,也就是說條件在現實中並不存在,而是屬於尚未發生的客觀的、不確定的事實,可能實現也可能不實現,條件是不確定的。
第二,條件是由當事人設定的而不是法定的。作為條件,事實必須由當事人自己選擇,這是雙方協議的結果,而不是法律規定的條件。也就是說,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條款而不是法定條款。
第三,條件必須合法。當事人不得將損害公共利益、公共秩序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作為合同的附條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附條件的民事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認定為無效。
第四,條件不得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