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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小產權房需要的證件

法律解析:小產權房必須有兩證壹書,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兩證壹書可以證明該宅基地已正式合法使用並已報建,為規劃住宅用地。從這個角度來看,至少這個房子不會因為違法用地而被拆除,也不會有占地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壹戶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有所居。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的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售、出租或捐贈房屋後,如果再次申請宅基地將不會被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積極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