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私自簽訂的合同是否違法?
這樣簽訂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需要村民同意。村幹部不能擅自簽約,不能濫用權利。與村委會簽訂合同,如果內容合法,壹般具有法律效力。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村幹部調解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該協議必須由雙方簽署後才能生效。如果協議沒有雙方簽字,就沒有法律效力。
壹、合同有哪些效力?
1.合同可以通過法律保護當事人的權利。
2.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合同中的協議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二、村幹部有哪些權力?
1.村幹部主要是指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在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中擔任壹定職務,行使公共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享有壹定政治經濟利益的工作人員。
2.狹義的村幹部是指在村黨組織和村委會中擔任職務的人,主要包括村、副主任和主任,其中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主要的村幹部。
3.從廣義上講,村幹部不僅包括村兩委幹部,還包括在村級組織工作的其他人員。有三個主要類別:
壹是村民小組長、婦聯主任、衛生保健主任、人口主任、民兵連長、團支部書記、村辦經濟組織負責人等;
二是上級機關派幹部駐村任職,比如駐村幹部;
三是選派大學生村幹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四條*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壹致成立,也可以單方成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