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
買賣房子是妳想要的,妳應該為妳的行為承擔後果,但是上海的壹個叔叔。感覺房子虧本賣了,多次上門破壞。不管是什麽原因,這位大叔的行為都非常不合適。
這位65歲的爺爺通過房地產經紀人將他的二層樓房賣給了下家。總面積88㎡,總價38萬。然而,壹個月很快就過去了,老人不知何故突然反悔了。於是我偷偷溜進被二次轉賣的房子裏,用錘子等工具破壞房子。房屋損失價值約為1000元。
這位大叔突然轉變態度是有原因的。因為我知道,當叔叔把房子賣給下壹戶人家時,下壹戶人家實際上又轉手了。它被出售了,總價達到83萬元。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房價已經翻了壹番。這就是老人心態失衡,做出不理智行為的原因。經檢察院認定,妻子的行為壹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聽到這裏,相信大部分網友都已經明白了,原來是中介惡意買賣房屋。我覺得老年人不懂市場,所以我從他們那裏低價購買房屋,然後繼續高價轉賣。中介本身就是買賣雙方之間的橋梁。不應由賣方或買方履行業務關系。中介的這種行為可能涉嫌欺詐。
但無論如何,老人都應該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在協商無果後私下泄憤。最後,我被判故意損壞財產罪。罪魁禍首不是房子的最終買家,而是中間的中介。老人不應該把這種憤怒轉嫁給買家。
買賣房子是壹件大事,所以我們必須再次謹慎。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房,我們都必須了解當地市場後再做決定。而且必須有契約精神。如果妳真的覺得妳的權益受到了損害,妳必須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妳的權益,而不是主動采取行動,最終妳會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