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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和法院判決有什麽關系?

1.司法鑒定和法院判決有什麽關系?司法鑒定與法院判決的關系是,司法鑒定只是對某壹事實的專業鑒定。比如壹個交通案件,對當事人所受傷害的鑒定,只是證明了被車撞後的人的列嚴重程度,屬於幾級傷殘。法院的判決是壹個案件的最終裁決。二、兩者的具體區別第壹,第壹次司法鑒定沒有問題,既不違反鑒定程序,也不存在鑒定資質的問題。那麽,第壹次鑒定是有效的。雖然法院同意二次鑒定(可以口頭鑒定,也可以記錄在案),但在司法實踐中是無法操作的。如果第二次鑒定結果出來,沒有問題,鑒定結果是壹樣的。如果不壹樣,法院應該。這是壹個問題。因此,本案中,法院在處理程序上存在瑕疵,但不影響處理結果,故判決第壹次司法鑒定是合理的。第二,第壹司法鑒定有問題。比如可能是取樣不壹致,鑒定程序有問題,鑒定資質不壹致,鑒定依據有問題。那麽,第壹次無效,如果法院同意進行第二次鑒定也沒有問題。這時,如果法院直接依據第壹次鑒定結果判決,就是違法的。根據妳的情況,現在最重要的是搞清楚妳申請司法鑒定異議的依據是否充分。如果有證據證明第壹次鑒定有問題,那麽妳壹定要上訴(如果是生效判決上訴或者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妳勝訴的幾率很大。如果證據不足,還可以上訴,因為法院處理程序有瑕疵。但上訴後,上級法院將其發回重審。法院改進程序後,還是會按照第壹次判決的結果來判,結果是壹樣的。司法鑒定是運用專業領域的手段和技術,對案件中的壹個事實進行認定,從而為案件的審理和判決提供有效的證據;法院的判決是對整個案件的各個方面進行壹系列的審理和分析,基於各種法律給出壹個最終的判決結果。他們之間有壹定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