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能判死刑嗎?
法律主觀性:
18歲能判死刑嗎?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8周歲、75周歲以上的人不適用死刑。所以18歲可以判死刑。法律規定:刑法第四十九條限制了死刑的適用對象。犯罪時不滿18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適用死刑的人:我國的刑事政策壹直主張不廢除死刑,但壹定要堅持少殺,禁止亂殺。死刑的適用受到嚴格限制,以下兩種情況不適用:1。18作案時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身心發展不成熟,社會經驗有限。從充分體現保護青少年和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規定死刑不適用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適用死刑和緩期二年執行。是否達到18周歲是決定是否適用死刑的年齡界限。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按照公歷年、月、日計算滿周歲,從生日的次日起必須認定為年滿18周歲。2.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懷孕的婦女。這主要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不能因為母親犯罪就剝奪胎兒生育的權利。“審判時懷孕的婦女”是指人民法院審判時被告人懷孕,包括審判前羈押時懷孕的婦女。因此,對於犯罪的孕婦,在羈押或者審判期間,無論其懷孕是否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是否自然流產或者人工流產,流產後時間長短,都應當視為審判中的孕婦,不能適用死刑。對於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應當適用死刑,即使這兩類人所犯罪行極其嚴重。3.最新刑法有規定,75歲以上老年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4.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