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經濟賠償的標準。
離婚婦女的經濟補償標準如下:
1.女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承擔較多義務的,可以要求男方給予離婚經濟補償;
2.如果丈夫有法律規定的導致離婚的五種過錯,女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壹般情況下,離婚應以公平平等為原則,夫妻雙方平分財產。
離婚時,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離婚賠償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則視為放棄此項權利,以後將失去索賠的權利。過錯方為原告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過錯方為被告,不同意離婚且未提出離婚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壹年內另行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離婚的女人可以要求什麽賠償?
1.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已盡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的義務;
3.壹方在履行上述義務時比另壹方付出更多;
4.妳必須在離婚時提出賠償要求。判決支持離婚賠償請求的,可以申請判決強制執行。
綜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幫助另壹方工作而付出了較多的義務,所以離婚時付出較多義務的壹方要求另壹方給予適當的物質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8條
夫妻壹方在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等方面承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要求另壹方給予補償,另壹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應承擔相同的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