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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兩個同名的連鎖酒店可以開在同壹個縣嗎?

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同名。

壹般來說,除馳名商標或註冊商標外,不構成侵權,但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妳的店鋪名稱或業務損害了其品牌聲譽,則可以請求賠償。如果對方的名稱和商標已經註冊備案,那麽工商局可以不予核準。還有,知名企業的商標和字號不能輕易使用。您不能使用與其他人相同或相似的字體大小。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與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企業名稱、商號和個體經營者的名稱、字號的專用權也是企業和經營者擁有的合法壟斷性財產,代表著企業的對外形象,也關系到經營者的商業信譽和商品、服務的聲譽,對經營者和消費者至關重要。作為壹種無形財產,企業和個人的名稱享有專有權,各國都通過民事立法或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制度確認名稱、企業名稱和商號的專有權並保護這些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混淆行為,使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

(壹)擅自使用對他人有壹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標識的。

(2)擅自使用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和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別人對其有壹定影響。

(三)擅自使用域名、網站名稱、網頁等的主要部分。,對他人有壹定的影響。

(四)其他能夠使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