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為教,以官為師是什麽意思?
“以官為師,以法為教”是指“普通百姓”和“普通官員”都向“法官和法律官員”學習法律,並加強普法教育。“以官為師”中的“官”不是指“全部”官員,而是“專指”法官和法律官員。
見《史記·李斯列傳》和《秦始皇本紀》。
“以官為師”的算盤大致是這樣的:官員是分層次選拔任用的,吃的是禦用俸祿,拿的是俸祿,他們的富貴前途掌握在上級手裏,應該能夠服從上級的命令;
官員的利益與政治權力的興衰息息相關。為了維護既得利益,他們不應該做任何損害政治權力的事情。官員們被訓練成熟悉法律條款或政府法令,然後按照規則做事,所以他們不應該想出壹些奇怪的想法。
原創作品:
李思哲者,楚上蔡也。我年輕的時候是縣裏的壹個小官。在官邸的廁所裏看到老鼠和狗,我嚇壞了。壹進倉庫就能看到倉庫裏的老鼠,吃的是小米,住的是大警衛,看不到人和狗的煩惱。於是利斯奈感嘆道:“人的美德就像老鼠,就在自己的耳朵裏!”
我從荀卿學到了帝王之術。學成了,對楚王來說還不夠,但六國弱小無事可做,想西入秦。荀卿說:“當我聽說這件事時,我沒有猶豫。今天,當我占便宜的時候,遊客說了算。
今秦王欲吞天下而以帝治之,此布有時為說客之秋。如果妳地位卑微,不去做,這鳥和鹿看著肉,人們可以強迫他們的耳朵。所以,羞恥大於卑鄙,悲哀大於貧窮。長期處於壹個卑微的位置,在壹個艱難困苦的土地上,不是世界的邪惡利益,也不是壹個學者依靠無為而治的感情。因此,斯裏蘭卡將談論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