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同法律師有哪些要求?
我覺得妳應該把二房東和樓上房客列為* * *然後起訴被告:妳也可以單獨起訴二房東要求賠償漏水造成的損失,然後二房東有權再起訴樓上房客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216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給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
因此,仔細評價上述兩條法律規定所體現的立法意圖,我認為可以得出結論,二房東在征得房東同意的情況下轉租房屋,那麽二房東應當承擔出租人對第三人的義務。
出租人的核心義務是:
確保租賃期間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
而且租賃房屋屋頂漏水,這顯然是二房東沒有盡到出租人相對於妳的義務。那麽他就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他在履行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第三人(樓上住戶)要求賠償。
關於妳的問題:
1.責任在二房東(至於原因我上面已經詳細闡述了)。
2、妳要起訴,需要二房東身份證復印件,然後寫起訴書,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證據,(妳所列舉的證據內容比較詳細)。向妳的合同履行地杭州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我認為房東在這個事情上沒有責任,因為224條的立法已經明確規定,在二房東作為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情況下,應當承擔出租人對於妳們這些租客(第三人)應當承擔的義務。包括第三人造成的租賃物的損失,其賠償責任的主體應該是二房東而不是房東。
所以樓主應該與此事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