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基本上都簽合同,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有效時效是多少?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產生的問題有兩種時效。壹個是提起訴訟,是兩年,壹個是解除合同,是壹年。
近年來,由於人們買房的比例越來越高,購房合同中的相關糾紛也越來越多。很多人因為對訴訟時效不夠了解而失去了利益,所以我們必須更加註意這方面。
居民在買房前簽訂的合同會包含所有內容,但總會有購房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因此維權成為壹件勢在必行的事情。很多時候,普通人不太了解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處理期限,然後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壹拖再拖,最後超過了訴訟期限,得不償失。
事實上,法律對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有明確規定。關於訴訟時效,《民法通則》中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間壹般為兩年。訴訟時效是在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時生效的,也就是說在完成過戶手續後,如果有問題可以提起訴訟。
如果妳遇到這樣的問題,妳應該在與房地產辦公室的談判沒有結果的情況下盡快決定是否起訴,因為兩年的時間並不長,對方可以用壹點借口來拖延時間。為了確保您自己的利益在有效的時間內得到最大程度的解決,最好盡快這樣做。
總之,買房不是小事。發現問題壹定要及時和對方溝通,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