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吃回扣違法嗎?
私營公司在采購中收取回扣是犯罪行為。
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首先,收取回扣的處罰
根據具體身份和情況,在回扣問題上成立受賄罪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第壹,收受回扣的人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人員(受賄罪)或者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客觀上,收受回扣的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回扣構成受賄罪,必須達到成立受賄罪所需的數額。收受回扣作為受賄罪的主觀要件與普通受賄罪的主觀要件相同。
三、兩種形式的回扣
有兩種折扣:
1,賬戶外秘密回扣;
2.“賬中明示”回扣,即回扣被記錄在正式的財務賬目中並有據可查,如發票和合同。
在返利的兩種方式中,賬戶外的秘密是法律禁止的,而賬戶內的明示是法律允許的。其中,只有賬外暗中回扣才構成商業賄賂,屬於不正當競爭的違法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