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
2012《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出臺,規定了糧食儲備、供應和銷售的具體內容。該辦法重申糧食儲備是國家和地方應急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儲備單位根據生產條件、市場需求、政策調控等因素合理制定儲備計劃。
《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共七章四十壹條,主要規定了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的管理範圍、儲備目標、儲備標準、儲備期限、供應保障、銷售管理、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內容。首先,《辦法》明確了糧食儲備的種類及其對象,包括小麥、稻谷、玉米、糧油、大豆和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同時,儲備單位還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統來管理糧食儲備信息。其次,《辦法》規定了儲備標準,包括儲存標準、質量標準和數量標準。其具體標準可根據不同的糧食類型和產區進行調整。再次,《辦法》還規定了儲備期限,要求最低儲備期限為壹年。同時,對於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儲備糧短缺,儲備單位有必要按照相關程序主動報告和補充儲備糧。此外,《辦法》還對供應保障、銷售管理、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作出具體規定。例如,儲備單位需要根據市場需求、政策調控、天氣災害等因素確定糧食供應範圍和比例;銷售糧食時,應當按照有關銷售程序和質量標準進行;對於不履行糧食儲備義務、濫用職權等違規行為,他們將受到相應處罰並追究責任。
《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中有關於糧食收購價格的規定嗎?這些措施沒有明確糧食收購價格,但要求糧食儲備的數量和質量要與市場價格等因素掛鉤,可以探索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的糧食儲備價格機制。
《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是湖南省為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文件,旨在確保儲備糧數量、質量、供應和銷售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相關部門和儲備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辦法的規定,確保湖南省糧食安全和應急能力。
法律依據:
《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應當根據市場需求、生產形勢、政策調控等因素與糧食價格掛鉤,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的糧食儲備價格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