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的職位和職稱
護士的職務和職稱為:初級護士、初級護士、首席護士、副首席護士、首席護士。
護士簡介:
初級護士是指剛從醫學專業畢業,有相關資格證書並通過初級護士考試,有醫院實習證書的醫學生。初級護士是指通過相關考試,取得護理專業技術資格,並具有壹定臨床經驗的護士。
護士長是指護士的中級職稱,是指精通相關技術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有壹定經驗,對藥物掌握較好,醫學研究能力較強。副主任護士是指任職期間未發生過醫療事故,在本專業有較大成就,且有數年工作經驗。
護士長是職稱最高的護士之壹,知識儲備巨大,醫學研究能力強。護士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這個護士被稱為白衣天使。1914年,鐘在中國護士第壹次會議上提出批準。上班時必須脫下便服,穿護士服。護士必須按照衛健委相關法律規定和標準以及護理行業規範開展相應的護理項目,觀察患者體重,了解患者病情,配合醫生進行治療。
及時處理醫療糾紛,防止醫療事故發生。並從生理、心理、社會文化精神、日常活動、用藥、安全等方面進行分析。從事機械排痰、穿刺輸液、入院教育、出院指導、執行醫囑、換床、安全提示等與醫療有關的全部臨床操作或單項特殊護理活動。
取藥發藥、疾病速記、資料歸檔、標本采集、責任交接、病情觀察、醫療廢物銷毀消毒、醫療廢物管理分類、收集建議、學習培訓、送檢標準、指導病人、夜間查房、檢查設備、清洗設備、整理內務、實施5s、出院核算、整理病歷、宣導醫囑、護理教學。
急救、定期檢查、異常報告、物品發放、電腦登記、維護、測溫、技能考核、病人分類、除四害、病人點評等必要的日常護理活動。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人的生命、減輕病人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