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糾紛想請律師怎麽辦?
首先,妳可以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流程如下:
1.根據自己的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初步決定是否委托律師。
2.如果您有意委托,請聯系律師或律師助理安排談判和簽署時間。
3.簽約前請準備好身份證、證據材料及相關費用(以便簽約後快速開工)。
4.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代理合同和委托書。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律師事務所開具發票。
6.向律師如實陳述詳細案情並提交證據。
7.律師收集整理證據,確定代理方案。
8.案外調解(如果案件需要或客戶特別要求)。
9.律師制作法律文書並進入訴訟程序。
10,律師參與舉證、質證等訴訟程序。
二、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撫恤和救濟的。
4.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被害人要求離婚和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詢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後,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1.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