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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法律知識問答

妳好,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妳的問題,A已經超過14歲了,要看“搶劫另壹個孩子B的手機”是搶劫還是搶奪,還要看B的手機值多少錢(壹般2000元以上構成犯罪)。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劫罪是指搶劫公私財物。如果妳搶劫,妳還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歲)。如果是搶劫罪,則構成搶劫罪,應追究法律責任,因為已滿刑事責任年齡,14歲以上不滿16歲的人。具體界定為搶劫罪還是搶劫罪,取決於公安機關的偵查結果。

法律知識: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械搶劫;

(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267條搶劫犯罪;搶劫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兇器搶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