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姓的程序是什麽?
法律分析:
變更姓名需要攜帶戶口本和變更前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單位(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出具的變更申請和更名函。如果收養關系發生變化,需要帶上收養證明。1.申請: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公民主要信息變更更正審核表》。
2.申請受理:戶口登記機關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並進行初審。
3.申請審批:由縣級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審批。
4.反饋結果:審批機關應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並逐級反饋給戶口登記機關並告知當事人。
5.打印表格冊:審核通過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收繳原戶口本內頁和居民身份證,將原常住戶口薄另冊保存,並為申請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記簿並發放到新戶口本內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衍生問題:
改名換姓的程序是什麽?
您需要戶口本,身份證,醫保卡,所有保險,產權,醫院信息和學歷證明才能在戶籍辦公室辦理姓名變更。
特定過程
改名可以改,但是手續有點麻煩。1,戶口本,身份證,市民卡,醫保卡,所有保險,所有產權,所有醫院資料,學術資料,以後肯定需要用到各種證明文件。
2.戶口本和身份證要改名的時候,需要拿來進行新的姓名登記,戶口本上會出現以前的姓名和現在的姓名,所以這些都是之前要更改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