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可以不管父母起訴她嗎?
女兒不收養父母是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兒對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有贍養義務,因此不能拒絕贍養父母。如果他不履行贍養義務,他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他的贍養義務。
法律分析:
女兒不收養父母是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兒對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有贍養義務,因此不能拒絕贍養父母。如果他不履行贍養義務,他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他的贍養義務。
壹。贍養義務
(1)後撫養義務產生於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收養關系解除後,是後撫養義務的時間特征,也是後撫養義務區別於撫養義務的形式特征之壹。
(2)後贍養義務的主體是養父母撫養的成年子女。名義上被收養但實際上不與養父母生活在壹起的養子女,或已由養父母撫養但尚未成年的養子女,不是這壹義務的主體;
(3)後贍養義務的對象是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養父母。這裏有兩個要素,壹個是缺乏工作能力,另壹個是缺乏生活來源。二者必須同時具備,缺壹不構成後扶養義務的對象;
二、全程贍養義務包括
1物質支持,
2精神慰藉,
3生活護理的三個方面
三。兒童的義務
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是指子女在精神和生活上對父母的關心、幫助和照顧。
2.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在經濟上贍養老人、照顧老人生活和慰藉老人精神、照顧老人特殊需求的義務。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已婚婦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3.有經濟能力的子女,應當由喪失勞動能力、不能自食其力的父母贍養。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