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破門而入的違法行為?
破門涉及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詳情如下:
1.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後拒不退出,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的行為。所謂非法是指沒有法律依據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或者未經法定程序強行侵入;
2.未經主人允許破門而入屬於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故意毀壞公私財產罪的主要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壹切公私財物關系。本罪的客體是各種公私財物,但對某些特定財物的破壞,除刑法另有規定外,不構成本罪;
2.客觀上是壹種破壞或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破壞是指破壞財產的存在,使其全部失去使用價值,而損害是指部分破壞物品,但不完全失去使用價值;
3.主觀主體具有故意,具有毀壞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壹)組織、脅迫、誘騙不滿65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哄搶、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50+0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