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案三制”到底是什麽意思?
“壹案三制”是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應急機制、應急體系和應急法律體系。
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是為了實現基於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應對計劃和方案。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應急運行機制和應急法律體系。
1.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主要是建立健全集中統壹、強大有力的組織指揮機構,發揮我國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形成強大的社會動員體系。
2 .建立健全應急運行機制。主要是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和響應機制、公眾溝通動員機制、資源配置和征用機制、獎懲機制和城鄉社區管理機制。
3 .建立健全應急法律體系。主要是加強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將整個應急管理建設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處置,將法治精神貫穿應急管理全過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六十三條* * *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事件時,中央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應當按照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的統壹部署,依法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控制和處置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七條國家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
國務院制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並組織制定國家專項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和國務院相關應急預案制定國家應急部門應急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形勢變化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程序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