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還是被告在法庭的左邊?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法院結構有什麽區別?中國的呢?
法院沒有原告和被告之分,普通法系和內地的法院結構和布局基本相同。中間的上半部分是審判席,左右是原告和被告,下半部分是陪審團和討論區。
長凳的右前方是書記員的座位,與長凳成45°角。書記員的座位應比法官的座位低20至40厘米。審判臺的左前方是證人和鑒定人的位置,與法律臺成45°角。審判法庭審判區前方設置20至60厘米高的審判臺(高度應與審判法庭面積相適應)。
審判臺前右側有壹個公訴臺,與審判臺同高;審判臺前方左側有壹個辯護臺,高度與審判臺相同。審判臺、公訴臺、辯護臺分別設置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席位。公訴臺和辯護臺呈八字形,均面向被告人。
擴展數據:
專門人民法院與地方法院的區別主要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1.專門人民法院是根據特定組織或者特定範圍內的案件設立的國家審判機關,地方人民法院是根據行政區劃設立的國家審判機關。
2.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具有特殊性,即專門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性質與地方人民法院不同,管轄案件的受案範圍有具體的約束。
3.專門人民法院的產生及其人員的任免與地方人民法院不同。例如,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不是由人大選舉產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軍委任命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關於法院名稱、審判活動區布局、懸掛國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