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客戶簽訂合同後,發現合同存在輸入錯誤。我能使用改正或改正郵票嗎?這種章的正確使用過程是怎樣的?
當然可以。合同是雙方同意的意思表示。合同內容如有錯誤,應積極與對方溝通協調,重新達成約定內容,改正錯誤,並簽字蓋章確認。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建議盡快和解,以免日後給自己壹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法律分析
合同條款雙方未約定的,可以協商變更;壹方也可以重大誤解為由要求取消合同。合同是雙方同意的意思表示。合同內容如有錯誤,應積極與對方溝通協調,重新達成約定內容,改正錯誤,並簽字蓋章確認。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建議盡快和解,以免日後給自己壹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為法律尊重雙方的真實意思,只要是真實的,這樣的約定就沒有錯。合同條款雙方未約定的,可以協商變更;壹方也可以重大誤解為由要求取消合同。可以更改的原因有:①欺詐。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2脅迫。3乘人之危;4大誤區。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的的誤解。⑤明顯不公平。當事人的請求違法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合同的不生效、無效、撤銷或者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條本部分對合同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