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時間是幾個工作日?
法律解析:工傷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當在30天(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期限)的單位也可以申請,但工傷認定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辦理辦證的,職工或近親屬可在1年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辦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期間,認定工傷的期限暫停。單位未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和自行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可以先去勞動仲裁裁決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屬於勞動關系或者事實勞動關系的,可以持裁定書在1年(時效)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經勞動仲裁裁定不屬於勞動關系或者事實勞動關系的,應當持裁決書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並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後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便易行。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視為工傷:
(壹)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