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貼政策有哪些?
政府補助表現為資產從政府轉移到企業,通常是貨幣性資產或可能是非貨幣性資產。政府補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財政撥款。財政撥款是政府無償撥付給企業的資金,通常在撥付資金時會明確資金用途。例如,財政部門撥付給企業的用於叢紅公司購建固定資產或技術改造的專項資金、鼓勵企業員工就業的獎勵措施、企業固定糧食補貼以及企業開展R&D活動的R&D資金等都是財政撥款。(2)財政貼息。財政貼息是政府根據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目標,為支持特定領域或地區的發展,對貸款企業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的補貼。財政貼息主要有兩種方式:壹是財政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給受益企業;二是財政將貼息資金撥付給貸款銀行,貸款銀行按優惠利率向企業提供貸款,受益企業按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支出。(3)稅收盈余返還。退稅是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返還給企業的壹種稅收優惠形式的政府補貼。增值稅出口退稅不是政府補貼。除退稅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稅、免稅、增加稅收扣除和部分稅收抵免。此類稅收優惠不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屬於本準則規定的政府補貼。(4)自由配置非貨幣性資產。例如,土地使用權的行政分配、天然來源的天然林等等。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壹條
申請個人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貸款申請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