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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改變變壓器的法律

私自更換變壓器可能涉嫌危害供電安全,需要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

私自更換變壓器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壹般犯罪。該類犯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上表現為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它與侵犯人身權利的殺人罪、傷害罪、貪汙罪、盜竊罪有顯著區別。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造成不特定多數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危險及其傷亡。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和公共生產生活安全。其本質特征是不特定,此類犯罪的對象和可能造成的有害後果往往是事先無法預測和控制的。如果行為人的犯罪行為侵害的不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物,而只是特定個人或者特定公私財物,則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客觀上表現為實施各種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既可以表現為作為,也可以表現為不作為。由於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為既包括已造成損害後果的行為,也包括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和公共生活安全的行為。因此,只要行為人的犯罪行為足以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就構成犯罪。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過失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三十二條用戶用電不得危及安全和擾亂供用電秩序。供電企業有權制止危害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危害供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用電秩序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暫停供電,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