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學生考勤細則
寧波大學學生的出勤規則如下:
1.任課教師是管理學生課堂行為的第壹責任人。學生上課考勤由任課教師負責,學生曠課、遲到、早退等情況要如實記錄。
2.教師應及時向起始學院教務處報告學生曠課情況,起始學院教務處負責將學生曠課情況及時反饋給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處。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處將學生缺課情況進行統計,並及時上報學院教學副校長、學生工作負責人和學院教務處。
教師還可以使用寧大的考勤系統(“風華寧大”app-“課堂考勤”),或通過教室(本部校園內的公共教室)電腦桌面上的“考勤系統”鏈接登錄查看學生的出勤情況。具體操作見附件1。學院教務處、學生處自行在考勤系統中查詢學生的考勤信息。
3、對於某門課程無故請假達三分之壹的學生,教師可取消該學生參加該門課程考核的資格,成績為零且不得補考。
4.根據學生出勤情況,學院應及時對缺課學生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根據《寧波大學學生處分辦法》給予處分。
如果您在出勤過程中遇到問題,您可以根據以下類別給出反饋:
1)關於考勤問題請咨詢教務處或學生處(教務處張老師:87600274;學生處李老師:87600986)和教務處趙老師、學生處陳老師;
2)對於考勤系統的問題,可第壹時間撥打寧波大學信息服務雲熱線87609996(電話接通後可按1直接進入,無需等待語音導航,如遇坐席繁忙請耐心等待);您還可以使用“風華寧大”app掃描每個教室講臺上的二維碼進行幫助和故障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