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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多少?

稅收收入約占財政收入的90%,非稅收入約占10%。在我國,1950 ~ 1984時期,由於國有企業不僅向國家納稅,而且上繳利潤,稅收收入僅占財政總收入的50%。1985之後,由於分兩步實施稅改,國有企業上繳財政的利潤改為所得稅,稅收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大大提高,從1985到1990達到90%以上。

稅收是國家財政總收入的主要來源。國家的健康發展將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國家可以獲得足夠的稅收。社會發展的日常運轉不僅要有和平的環境,還要有足夠的資金。稅收來源於經濟,又反對經濟。國家通過完善稅收法規,不斷激發社會經濟發展活力。在銷售市場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市場經濟體制自然會越來越好。以上就是稅收的重要性。

稅收特征

1.強制性:強制征稅是指國家作為社會發展的管理者,以政黨的精力和政治權利,通過頒布法律法規,強制征收;

2.定額:定額稅是指按照國家票據規定征收的稅;

3.免費:免稅是指社會集團公司和社會人員的部分收入通過納稅轉移給國家,因此國家不向經營者支付報酬。這種免稅關系到國家以政治權利實行的稅制的本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