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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我發現我懷孕了。我可以申請準生證嗎?

第壹,離婚後發現自己懷孕了。我可以申請準生證嗎?

1.如果離婚後發現自己懷孕了,可以辦理準生證。辦理出生證明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或辦事處辦理。但是在辦理出生證明時需要雙方簽署意見。如果壹方未簽字,則無法處理。但是,現在各省市已經逐步停止辦理出生證明,取消出生證明,並依法辦理出生登記制度。對生育兩個以下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再進行生育審批。

2.法律依據:《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第八條。

改革生育服務管理體制。

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生育兩個以下(含兩個)子女的不予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改善再婚情況下的生育管理。

優化程序、簡化手續,全面推行網上服務,進壹步簡政便民。依法依規查處政策外多胞胎。

第二,辦理準生證的流程是什麽?

1.需準備的基本材料: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初婚、早育、收養證明、夫妻雙方單位/居委會,到戶籍所在地鎮級計生辦確認蓋章;

2、女方到指定地點檢查,開驗孕棒或診斷證明;

3.辦理前詢問女方單位的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沒有職工的可以詢問居委會;

4.帶1寸正面免冠照片。

5.男女都可以申請準生證。只要雙方證件齊全,哪壹方辦理準生證都不成問題。需要註意的是,申請準生證所需的材料、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而異;

6.自帶“婚姻狀況證明”;

7.拿著女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加蓋計生章。需要三級認證:

(1)需村或居委會蓋章;

(2)需要加蓋計劃生育章的鎮或街道辦事處;

(3)縣或區計劃生育委員會蓋章。

8.帶著申請書和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到男方檔案所在地蓋章;

9.在男方所在地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辦理準生證;

10,男方拿著收到的出生證明在檔案位置蓋章;

11.女方拿著準生證在戶籍所在地街道蓋章,然後在男方所在地計生辦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