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賊被狗主人打成重傷。傷者可以起訴狗主人嗎?
小偷不勞而獲是非常可惡的。如果我自己發現壹個小偷在偷狗,我會把他嚇跑或者報警。
偷狗賊被狗主人打成重傷。傷者可以起訴車主嗎?我認為可以分為幾種情況。
第壹,如果偷狗賊在偷竊時被主人抓住,小偷試圖反抗並傷害狗主人,狗主人報復並傷害了小偷,則屬於正當防衛,無需承擔責任。
第二,如果偷狗賊正在偷狗並被主人發現,他會開始逃跑。然而,狗主人追趕他並使他受了重傷。狗主人的行為構成防衛過當,可酌情處罰。
第三,如果偷狗賊已經被狗主人制服了,狗主人非常生氣,再次傷害了小偷,那麽狗主人就是故意傷害他人。如果受傷嚴重,偷狗者可以起訴狗主人,狗主人應該承擔壹定的責任。
因此,當小偷正在行竊時,我們應該盡力報警或將其制服,然後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以便司法機關追究其小偷的法律責任,而不是私下傷害小偷並使自己成為違法者。
根據現有法律,狗主人可以被起訴。至少太過防禦。自己的東西被偷,故意重傷小偷也是犯罪。
這張照片對狗主人不好。
狗沒有生命權。這只是財產。最多是盜竊(有證的前提下)。正當防衛不包括偷竊。無論是由於過失還是嫌疑人的故意傷亡,他們都要承擔相同的法律責任(而不是防衛過當)。哦...在壹個癡迷於狗的世界裏,狗是他們的“家人”。我們正常人不把狗當人看。
民事糾紛有理有據。殺人是正當防衛。如何認真承擔打狗賊的責任?妳可以殺人而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不是自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