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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法律咨詢模板

在國家對房地產進行宏觀調控的背景下,大多數城市都出臺了房屋限購政策。為了規避限購政策,壹些人以親戚朋友的名義購買了房屋,但實際上是為自己投資購買了房屋。註冊買家和實際投資者壹般通過簽訂協議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在實踐中也存在許多問題。壹個最典型的問題是實際投資者想拿回房子,而登記的購買者反悔了。

根據房屋性質,以普通商品房名義購房的協議壹般有效。實際出資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時,投資人具有相關購房資格,法院壹般判決登記購房人配合投資人完成房屋過戶。但是,如果投資者在判決時不具備相關購房資格,投資者可以向登記購房人主張房款,並要求其償還房款和房屋增值部分。

?借名買房協議的另壹大問題是要註意保留相關證據。很多實際投資人和登記購房人在達成以借款名義買房的協議時是接近的,因此他們沒有簽署以借款名義買房的書面協議,而只是口頭同意。這在發生糾紛時非常不利,可能會出現難以證明名下買房事實的請求。登記購房人可以主張向出資人借款購房。當這種情況再次發生時,付款的轉賬記錄和分期付款的轉賬記錄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您在實際投資房屋時必須保留相關投資憑證,以確保您的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以借款名義購房的合同,出資人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以借款名義登記的協議,只能證明確實有出資購買房屋。在這種情況下,實際出資人只能向登記買受人主張雙方形成了借貸債權債務關系,只能拿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總之,名下買房存在法律風險,簽訂協議時應綜合考慮。如有法律糾紛,盡快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