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무료 법률 상담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就業前的時間是法律規定的。

就業前的時間是法律規定的。

明確告訴妳可以起訴什麽,大膽起訴,這是妳的權利。我先從法律層面給妳解答壹下。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壹天工作12小時明顯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屬於延長工作時間,肯定屬於加班。

勞務合作證明

怎麽才能起訴工作八小時以上不付加班費的員工?妳需要什麽證據?工作期間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壹式兩份,公司給妳的工作證,工作期間很多人交社保,入職的時候也可以填登記表。這些都是和公司勞務合作的證明,都是證據。

加班證明:和很多單位、工廠壹樣,壹般會分成很多小組,由組長帶領,每個小組在微信上建壹個群,告知工作情況,比如加班休息等。這些小組長會通過微信通知每個小組的員工。工資流向證明:每個月單位發工資的時間都不壹樣。壹般在發工資之前,會給每個員工壹份工資條,可以作為證據,憑借這些工資條、工資單、銀行工資流水起訴單位。

自願還是強制

a已工作10小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8小時,但如何界定剩余2小時是強制還是自願?企業脅迫要拿出證據。A工作的公司裏的人工作時間都在8小時以上,但這只是現象,並不是證據,大部分企業也不會明確規定工作時間經常超過8小時。

如果工作真的超過8小時,加班有加班費嗎?就拿超過8小時的部分是加班來解釋,員工加班企業支付壹定的時薪。不拿加班費的企業完全可以說員工自願加班。勞動法規定了工作時間,但沒有要求加班。這時,工作是否自願的問題又回來了。

摘要

企業要求員工每天工作12小時,員工離職想要補償也無可厚非。如果企業不給勞動者應得的補償,勞動者可以在此基礎上申請勞動仲裁,勝訴概率很大。但需要註意的是,勞動仲裁時效為1年,超過時效的部分壹般很難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