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的法律保護
為了依法維護國家統壹,我們必須:
1,增強各族群眾法律意識;
2.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
3.堅決依法打擊蓄意挑撥民族關系的行為;
4.破壞民族團結的犯罪分子;
5、堅決依法打擊從事民族分裂和恐怖活動的犯罪分子。
該法的特點如下:
1.法律是壹種概括的、普遍的、嚴格的行為準則;
2.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準則;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準則;
4.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為準則;
5.法律是壹種普遍的社會規範。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執行,反映了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法律是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壹律平等。國家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的和諧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人民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第五十三條中國人民和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