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高空作業許可證,誰來承擔事故?
由雇主負責。雇主應該負責雇用沒有“工作許可證”的人進行高空作業,如果發生事故,90%的責任應該由雇主承擔。
高空作業操作證是從事高空架設或高空安裝、維修、拆除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高處作業屬於特種作業,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該證書由原安監局應急辦公室頒發,每三年復審壹次,每六年需要換發壹次。
需要註意的是,員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或患職業病的治療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應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到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92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壹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侵權責任後,接受勞務的壹方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請求賠償。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勞務壹方造成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接受勞務壹方予以賠償。從勞務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主張賠償。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法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