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保密期是多少年?
絕密保密期限為三十年。
除另有規定外,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不超過10年。保密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按年計算;保密期限不滿壹年的,以月計算。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從註明的發布之日起計算。不能註明簽發日期的,從公布密級和保密期限之日起計算。
不同文件保密期限的情況如下:
1,絕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不得超過三十年;
2.機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3.機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不得超過十年。
綜上,除有特殊規定外,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絕密級不超過30年,絕密級不超過20年,絕密級不超過10年。保密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按年計算;保密期限不滿壹年的,以月計算。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從註明的發布之日起計算。不能註明簽發日期的,從公布密級和保密期限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第三條。
除另有規定外,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不超過10年。保密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按年計算;保密期限不滿壹年的,以月計算。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從註明的發布之日起計算。不能註明簽發日期的,從公布密級和保密期限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確需確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長於本規定第三條規定的,應當報經有關中央國家機關批準;有關機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30日內作出答復。
第五條
根據主管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可以在保密範圍內對某些事項規定最低保密期限;有關機關、單位確定或者變更該事項的保密期限或者決定解密時,不得短於規定的最低期限。確需使保密期限短於規定的最低期限的,應當報經有關中央國家機關批準;有關機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30日內作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