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次受傷才算嚴重?“傷害”的法律標準是什麽?
重傷是指殘疾、毀容、喪失聽力系統、喪失視覺效果、喪失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人體身心健康造成重大損害的損傷,包括壹級和二級重傷。新的工傷認定標準分為十級工傷,最重的為壹級,較輕的為十級。傷情鑒定壹般由公安部門進行,傷殘鑒定結論壹般在14個交易日內得出。
確定受傷嚴重程度的標準在哪裏?
輕傷是否足夠,必須由具有國家認可的鑒定資格證書的司法部門鑒定機構提出,權限必須明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聯合執行的人身傷害鑒定標準,是司法部門鑒定傷者的權威和唯壹標準。傷員可以根據傷情的具體情況、嚴重程度和實際情況,參照《人體損傷鑒定標準》中損傷部位對應的相關敘述,做出傷情的基本計算公式。完成傷害嚴重程度的基本鑒定。損傷的標誌是根據司法部門的人體損傷鑒定標準進行鑒定的損傷標準。
多處損傷構成重傷?
重傷級是指各種致殘因素導致的原發性損傷或原發性損傷引發的疾病,嚴重危及生命,留下嚴重殘疾或中重度外觀損傷,嚴重喪失聽覺系統、視覺或其他人體關鍵器官功能。二度重傷是指各種致殘因素導致的原發性損傷或原發性損傷引發的疾病,危及生命。綜上所述,重傷的傷情規範分為重傷壹級和重傷二級。第二級重傷是最低級別的重傷,與第壹級重傷相鄰。嚴重傷害的最大程度是死亡、創傷、失明和人體關鍵器官的喪失。司法部門重傷鑒定的規範和結論直接關系到利害關系人判處的有期徒刑和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