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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技術轉讓的基本要素是什麽?

限制技術轉讓的基本因素:

壹。技術本體論

技術本身的復雜性導致了其自身轉移過程的復雜性,這迫使我們回避這種復雜性而只能從技術本體的狀態出發來考察其對轉移過程的制約關系。

(1)技術發展現狀

不同發展狀態的技術是技術內容成熟度不同的標誌,會給技術轉移過程帶來不同的影響。壹般來說,技術的發展周期可以分為孵化期、產業化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處於孕育期的技術尚未成型,產業化問題尚未解決,因此其使用價值具有不確定性。這意味著它的轉讓風險更大,但如果未來市場支持環境樂觀,它也可能獲得巨大成功。由於引進這類技術的交易成本不高,但引進後的投資較大,這就要求技術接受方必須具有較強的經濟和技術實力。這是壹個以高風險換取更強競爭實力的技術轉移過程。在產業化時期,該技術已日益成型和完善,實用價值高,風險低,因此社會需求看好。同時,它在生產技術上有很大的差距,並且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技術接受者還需要繼續花費大量的使用成本。成熟期技術和產業化問題基本解決且相對完善,技術支撐環境良好,市場需求旺盛。這種技術轉讓基本上沒有風險。然而,這種技術,尤其是主導技術,往往被技術供應商壟斷,而非主導技術轉移過程中已顯露出衰退中技術轉移的痕跡。在衰落期,社會對技術的需求逐漸減少,技術的即時風險完全不存在,操作相對容易。即使是技術實力和學習能力較低的工業實體也可以勝任這壹技術要求。但由於技術充分固化,技術轉讓主要以設備轉讓的形式實現,因此交易價值仍然較高。同時,由於技術會在壹定範圍內衰退,利用這種技術獲得的技術優勢和競爭力相對較短,不利於技術接受方技術實力的積累和發展。

上述分析表明,不同發展階段的技術由於內容的成熟度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社會需求、使用成本和風險頻率,這直接影響了其轉讓的難度。壹般來說,越接近工業化和商業化的階段或時期,技術本身的內容越基本,其應用的普遍性和外部性越高,越容易向工業領域擴散和轉移。

②技術匹配狀況

技術匹配狀況是制約其轉讓的另壹個重要因素。它是指各種相關技術要素之間的相互依存關系,包括技術系統本身、其他技術系統以及技術接受方原有技術系統之間的三重相互依存關系。技術系統本身的匹配狀態是技術發展和成熟程度的重要標誌。在現實中,孤立的“元技術”可以發揮作用,任何技術形式都是幾個單元技術的有機聚合,因此實際技術似乎是天然匹配的,但匹配程度不同。顯然,技術的實用價值和轉移難度直接取決於技術系統中各單元技術之間的相互依存關系。同時,技術系統的建立,除了內部單元技術之間的匹配外,還必須與外部相關的配套技術系統相匹配。如果沒有這樣的匹配,這項技術至少在目前是沒有未來的。例如,滲灌技術雖然市場前景廣闊,但由於防堵技術的不匹配而無法推廣。相反,蒸汽機技術只有在機械加工、鐵路和造船技術系統的配合下才能改變交通運輸的面貌。更重要的是,即使是成熟的技術,當它與技術接受方原有的技術體系不匹配時,也很難達到轉讓的預期結果,甚至導致災難性的失敗。

⑶技術環境

技術環境是技術轉移活動面臨的技術背景,由各種技術發展趨勢構成。它們都以不同的方式在全球範圍內限制技術的橫向轉移。壹般來說,某個時代的科技發展水平越快越高,原有技術體系之間產生的技術潛力差距就越大,技術轉移的頻率就越高。同時,隨著科技發展速度和水平的提高,新的技術資源將越來越豐富,導致特定技術形態在效率梯度安排中的位置將由先進向落後加速,生命周期將日益縮短,淘汰趨勢將迅速加快,從而為技術轉移提供越來越多的選擇和更多的市場機會。此外,由於不同產業領域的科技發展水平不平衡,還會造成不同產業領域技術來源的“先天”不平等,使技術轉移的難度不同並呈現產業特征。

第二,技術捐贈者

即技術的擁有者和轉讓者。在技術轉移過程中,技術提供者往往處於優勢地位,其在技術轉移上的作為或不作為直接制約著技術轉移能否實現及其實際效果。

技術供應商的不作為直接制約了技術轉移的發生,這往往是出於壟斷戰略的需要。因為,技術轉讓作為壹種能力轉讓,從來不是以轉讓為目的,而是為了獲得壟斷技術帶來的商業價值。因此,當技術所有者確信他可以壟斷某項特定技術時;或者在有限的範圍內轉讓技術可以實現他們的戰略目標;或者當技術需求者是其直接競爭對手時;或者估計在技術引進後,特定技術的接受者將導致技術泄漏,或者其對該技術的掌握程度不足,這將嚴重影響技術供應商的聲譽;或者當技術轉讓過程過於復雜,轉讓成本過高並由技術轉讓方承擔時,他們將永遠不會轉讓自己擁有的技術。

技術捐贈者的行為是實現技術轉移以及如何實現技術轉移的首要前提,這往往是出於交換策略的需要。對於任何技術來說,擁有者的壟斷都是有限的。技術的擁有者也會根據技術的發展進行不同目的的技術轉讓,以換取各種“利益”。該法案的條件是:

(1)當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市場容量太小而無法實現大規模運營時,技術所有者傾向於轉讓技術以分享當地市場份額;

(2)當妳不了解外部市場,或因資本有限而無法直接投資時,有可能轉讓技術;

(3)當技術創新周期短、更新速度快時,為了避免技術實用價值的無形損失和盡快收回開發成本,技術所有者傾向於轉讓技術;

(4)當壹個特定的國家或地區促進技術的國有化和本地化,或對外國直接投資有許多限制時,希望進入該國家或地區市場的技術所有者傾向於轉讓技術;

(5)當某項技術對資源和環境造成嚴重危害,並且限制了井的使用時,吸引技術所有者向外轉讓該技術,這當然是典型的惡意轉讓;

(6)當技術轉讓被視為換取額外特殊利益的超經濟戰略工具時,這種技術轉讓是技術所有者願意進行的。

總之,技術所有者在技術轉移中的作為或不作為都是由利益杠桿驅動的。作為,無疑是為了利益,但不是為了利益。因此,技術能否轉讓最終取決於技術所有者對這兩種利益的平衡和選擇。

第三,技術受體

也就是技術的吸收者和輸入者。壹般來說,技術接受者吸收外部技術的能力直接制約著技術轉移的渠道、方式和實際效果。技術吸收能力作為從事技術轉讓活動的能力,是壹種復雜的能力形式,始於技術預測能力,包括學習、理解、消化、吸收、模仿、改進和創新。每種能力都是在前者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並包括前者,後者成為衡量技術接受者技術實力的基本尺度,並最終確定技術轉讓能夠取得的實際成果。

從實體與屬性的關系來看,技術吸收能力是技術接受者內部各種基本實體要素的技術表現。技術吸收能力對技術轉移的制約作用實質上是這些實體要素的整合。主要有以下實質性內容。

(1)

從物理形態來看,技術股包括兩種基本形態:人和物。總的來說,兩者是相容的,可以從人的素質和物質效率及其數量規模、結構、變化比例和老齡化速度等方面進行客觀描述和綜合評價。科技股是動態的。如果沒有技術增量的幹預,技術接受者的技術存量會因人們知識老化、設備性能相對落後、圖書資料過時等原因而自動下降。技術存量是技術引進中可以自行使用和投資的技術資源,它靜態地規定了技術接受者引進或攜帶外部先進技術的內容、規模和形式。從動態角度看,技術存量的調整和更新將為技術轉移開辟新的領域和渠道,提供新的市場機會和條件。特別是,人力資本存量的更新對建設國家和發展工業更具決定性。在技術轉移中,它不僅可以彌補其他科技股的短缺效應,而且可以使技術接受者的技術實力發揮非凡的作用。

②組織形式

我們把技術受體組織形式中各種結構要素之間的有機傳導和制約機制稱為技術受體組織形式。其中,產權組織形式的合理化能夠激發技術接受者的創新動機,有助於發揮制度創新的多重功能並對技術轉移過程產生積極影響。資產的運行形式反映了生產要素的分布及其重組或替代關系。它可以引起資本結構、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動態演變和調整,並影響技術轉移的“漣漪效應”和規避技術轉移風險的能力。職能結構的形式是決策、開發、生產和營銷等主要部門的設立及其權力劃分和制約。其不斷優化不僅可以使參與技術活動的部門和個人的技術協作能力有效聚集,從而實現技術轉移的預期目標,還可以通過提高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的協調運行效率來降低技術轉移成本。

⑶財政資源總額

金融資源總量是技術接受方經濟實力的重要指標,通常以貨幣形式存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技術資源的獲取不是壹種恩賜。因此,金融資源總量成為影響技術接受者吸收外部先進技術的首要經濟前提,直接制約外部技術資源流入技術接受者及其實際功能的有效性。需要指出的是,在技術轉移的實際過程中,它直接關系到財政資源總額在支持技術轉移方面是否達到預期效果。顯然,向技術進步傾斜的財政撥款結構及其支持的有效規模和力度是實現技術轉移和順利實現預期目標的基本保障。

④產業規模

即生產要素和產品的集中以及技術接受方商業活動的密集程度。它通常由總資產、員工人數和銷售收入等壹系列指標來衡量。壹般來說,隨著技術接受者行業的擴大,對技術轉移的貢獻也在增加。理論上,這壹產業規模從三個方面制約著技術轉移及其有效性。①由於資本市場的不完全性,大規模的技術接受者具有較高的穩定性,這有助於保持技術進步的可持續性。(2)大規模的技術接受者容易從專業化和分工效率中產生規模經濟,從而擁有更多的技術存量和金融資源來確保對技術進步的有效投資。(3)由於業務結構多樣化,大規模的技術接受者易於分散和化解創新風險,並提高技術轉移的極化效應和“乘數”效應。上述分析表明,對技術接受方的技術轉讓存在最低有效規模限制。低於這個尺度,技術進步的能力無疑會萎縮,但超過壹定限度,也會產生內部不經濟,從而對技術轉移產生負面影響。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壹個基本結論:技術轉移的過程是技術本體、技術提供者和技術接受者三維變量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過程。在給定的技術本體條件下,技術轉移能否實現主要取決於技術提供者的意願,技術轉移的有效性主要取決於技術接受者的經濟實力和技術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