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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病歷和病歷書寫?寫病歷的基本原則和時限是什麽?

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圖像、切片等材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

病歷書寫是指醫務人員通過問診、體檢、輔助檢查、診斷、治療、護理等醫療活動獲取相關信息,並對醫療活動記錄進行匯總、分析、整理的行為。

病歷書寫的基本原則:病歷書寫應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病歷書寫時限:住院病歷應在24小時內完成;入院24小時內死亡記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24小時內完成;因搶救危重病人,不能及時書寫病歷,相關醫務人員應在搶救後6小時內如實記錄,並做好記錄。

擴展數據:

病歷書寫要求:

(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範)

第十壹條門(急)診病歷內容包括門(急)診病歷首頁(門(急)診醫療手冊封面)、病歷、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材料等。

第十二條門(急)診病歷應當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藥物過敏史等項目。

門診手冊封面內容應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或住址、藥物過敏史等項目。

第十三條門診(急診)病歷分為初始病歷和隨訪病歷。

首診病歷的內容應包括就診時間、受檢者、主訴、現病史、既往史、陽性體征、必要的陰性體征及輔助檢查結果、診療意見和醫生簽名等。

復診病歷的內容應包括就診時間、受檢者、主訴、病史、必要的體格檢查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治療和處理意見以及醫生簽名。

急診病歷書寫時間應具體到分鐘。

第十四條門診(急診)病歷應當在患者住院期間由主治醫師及時填寫。

第十五條急診留觀記錄是對因病情需要留院觀察的急診患者的記錄,重點記錄觀察期間的病情變化和診療措施,記錄簡明扼要,註明患者行蹤。搶救危重病人時,應當書寫搶救記錄。急診門診病歷書寫內容和要求參照住院病歷書寫內容和要求執行。

第三章住院病歷的書寫

第十六條住院病歷內容包括住院病歷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危重(重癥)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體溫單、醫學影像學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

第十七條入院記錄是指患者入院後,主診醫生通過會診、查體和輔助檢查等方式獲取的,經總結分析後書寫的記錄。可分為入院記錄、再入院記錄或多次入院記錄、24小時內入院和出院記錄、24小時內入院和死亡記錄。

入院記錄和再入院記錄應在患者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24小時內入院和出院記錄應在患者出院後24小時內完成,24小時內入院和死亡記錄應在患者死亡後24小時內完成。

第十八條入院記錄的要求和內容。

(1)患者的壹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婚姻狀況、出生地、職業、入院時間、記錄時間和病史陳述。

(二)主訴是指患者治療的主要癥狀(或體征)和持續時間。

(三)現病史是指患者疾病的發生、演變、診斷和治療的詳細情況,應按時間順序書寫。內容包括發病率、主要癥狀的特點及其發展變化、伴隨癥狀、發病後的診斷和治療過程及結果、睡眠和飲食等壹般情況的變化以及與鑒別診斷有關的陽性或陰性數據。

1.發病情況:記錄發病時間、地點、發病輕重緩急、前驅癥狀、可能的病因或誘因。

2.主要癥狀的特點及其發展變化:按發生順序描述主要癥狀的部位、性質、持續時間、程度、緩解或加重因素、演變發展等。

3.伴隨癥狀:記錄伴隨癥狀,描述伴隨癥狀與主要癥狀的關系。

4.發病以來的診療過程及結果:記錄患者從發病到入院期間在院內外檢查治療的詳細過程及效果。患者提供的藥品、診斷和手術名稱應標有引號(““),以示區分。

5.發病以來的壹般情況:發病後簡要記錄患者的精神狀態、睡眠、食欲、排便和體重。

其他與本病關系不密切,但仍需治療的疾病,可在現病史後另壹段記載。

(4)既往史是指患者過去的健康狀況和患病情況。內容包括壹般健康狀況、疾病史、傳染病史、疫苗接種史、手術創傷史、輸血史、食物或藥物過敏史等。

(5)個人史、婚育史、月經史和家族史。

1.個人史:記錄出生地和長期居住地、生活習慣、吸煙、酗酒和吸毒等嗜好、職業和工作條件、工業毒物、粉塵和放射性物質接觸史、冶煉和旅行史。

2.婚育史、月經史:婚姻狀況、婚齡、配偶健康狀況、子女等。女性患者記錄月經初潮年齡、經期天數、間隔天數、末次月經(或閉經年齡)、月經量、痛經和分娩情況。

百度百科-病歷

百度百科-病歷書寫基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