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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它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保障人民權利方面發揮著作用。那麽民法典如何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呢?

民法典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1 1。有效保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

這是對性別平等原則的必要補充。

《民法典》第1082條:限制男方訴請離婚的權利;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對婦女的特殊保護有兩個原因:壹是為了改變婦女因歷史地位不平等而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現象。中國的女性被壓迫太久了,女性天性柔弱,無法抵抗各種侵害。因此,他們需要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是基於女性具有不同於男性的特殊生理功能的需要。女性承擔著人類生產和繁衍的任務,對她們的特殊保護也是促進人類發展和社會文明的標誌。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原則和男女平等的原則在精神上是壹致的。男女平等是基礎,保護婦女合法權益是補充。只有當它們相互合作、相互補充時,男女平等的原則才能真正實現。

2.切實保障兒童合法權益。

在舊中國,孩子被視為父母。父母的私有財產、子女的權益被完全忽視。他們沒有獨立的人格,他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得不到保護。新中國出生的兒童的法律地位和權利受到保護,並有詳細的規定。我國《民法典》規定,第二十六條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定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並禁止嬰兒溺水、遺棄等傷害嬰兒的行為;子女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父母對子女的義務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非婚生子女和養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3.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老年人的晚年社會保障已經成為壹個世界性的社會問題。許多國家都存在人口構成中老年人比例增加的問題。我國民法典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養父母、符合條件的繼父母享有與親生父母同等的權利;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有義務贍養子女去世的祖父母;禁止家庭成員虐待、遺棄老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46條第2款:國家促進青年、青少年和兒童在道德、智力和身體方面的全面發展。

第四十九條第壹款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

第四十四條國家保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幹涉婦女的結婚和離婚自由。

第四十五條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丈夫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46條第1款禁止對婦女的家庭暴力。

民法典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賦予婦女的八項權利:

1,禁止騷擾的權利;

2.取消婚姻的權利;

3.離婚時冷靜下來的權利;

4.因感情破裂離婚的權利;

5.夫妻擁有相同的財產權;

6.兒童監護權;

7.無過錯請求權;

8.區分夫妻和債務的權利。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1,工資、獎金等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

3.知識產權收入;

4.繼承或捐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壹十條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或者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進行預防、受理投訴、調查和處置,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和從屬關系實施性騷擾。第壹千零五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⑴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第壹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取消婚姻的請求應在脅迫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第壹千零五十四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沒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3 1。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則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

第壹百壹十三條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受法律平等保護。

第壹千零五十五條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壹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普法講堂: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法律地位平等,任何壹方不得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壹方,其合法權益同樣受法律保護。平等原則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礎,是國家立法調整民事法律關系的邏輯起點。它反映了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征,是民法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的主要標誌。

2.《民法典》中的守法、公序良俗原則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第153條.....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普法講堂:守法公序良俗原則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不得違反各種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則要求民事主體遵守社會公共秩序,遵循社會主體成員普遍認可的道德規範,可以彌補法律禁止性規定的不足。

公序良俗是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衡量社會主義法治和德治水平的重要標誌。公民在進行民事活動時,不僅要遵守法律的規定,而且要符合道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