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壹個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這是壹個17歲的帥哥,他因搶劫罪被判處19年有期徒刑。這是我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壹起辯護案件中的委托人。他仍然記得我在辯護中的幫助。
首先,我的父母離異,我的童年很不幸。
這個男孩17歲,英俊,身高近1.8米,看起來像周潤發,這可能是由於良好的父母基因。然而,少年犯罪後,司法機關無法通知其父母,因為少年自己也不知道父母在哪裏。無法通知其家屬委托辯護律師,人民法院只好指定我依規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看守所第壹次見面時,少年告訴我,他的老家在東北,父親是壹家大型企業的籃球運動員,母親是這家企業的工會演員。8歲時,父母離異,他被判由父親撫養。然而,除了在外面打球,我父親在外面喝酒,他壹點也不關心他。善良的鄰居偶爾會照顧他,他整天過著吃最後壹頓飯的生活。他的姑媽見他可憐,就收留了他,並安排他去上學。可惜好景不長。在他11歲的時候,他的姑姑因病去世了,他的叔叔把他當成了負擔。從此,他開始了艱苦的流浪生活。
第二,去山東,去上海,再回山東。
少年無法描述流浪的具體細節,他說這種困難永遠不會忘記。
他告訴我,他離開叔叔家後,開始乞討食物和撿車。他在路上停下來,在山東呆了壹年多,最後在青州定居下來。當時他13歲。
這是壹個古老而美麗的小鎮,壹位好心的老板收留了他。老板安排他看倉庫,負責他的吃住,並給他壹些零花錢。
男孩說:難得有這麽好的人。很遺憾我做了不可原諒的事,至今無法原諒自己。在這個小鎮上,青少年感受到了家的溫暖,並努力工作。幸運的是,在小鎮上呆了壹年多,他們還和老板壹起學會了開車,盡管他們年齡較小,無法持有駕照。老板的倉庫裏有壹些老酒。我不知道它存放了多少年。在壹個和同事喝酒的晚上,我忍不住受到了同事的鼓勵。在漆黑的夜裏,他開著老板的卡車,兩人走私了60多箱酒,準備賣掉。這件事被老板及時發現並報了警。他和他的同事被公安機關逮捕。因為他還年輕,很快就被釋放了,但他羞於再見到老板。
15歲時,少年抵達上海。這位少年身高超過1.7米,面容英俊,駕駛技術高超,很快被壹位上海老板選中,負責跟隨老板。好景不長。有壹次我酒後偷了老板的車,發生了交通事故,釀成了大禍。老板的車基本報廢了,上海老板在這裏待不下去了。
思前想後,少年最終選擇回到山東青州鎮。我不知道那是什麽感覺。雖然他為青州老板感到羞恥,但在最困難的時候,他始終記得這個青州鎮的壹切。也許在他年輕而躁動的心中,他仍然期待著熱心的幫助。
他最終在壹家卡拉ok酒吧安頓下來,做了門衛和保安。
第三,結識無良大哥,從此誤入歧途。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歌廳遍地開花。歌廳,匯聚了各行各業的人,飽經滄桑的青少年能否明辨是非,出淤泥而不染?
少年很快就認識了壹位大哥,這位大哥對少年非常友好。像壹個弟弟壹樣,他真的很喜歡壹起喝酒吃肉。
老大哥還把自己的“獨門絕技”傳授給青少年:如何在擁擠的街道上快速確定口袋裏有錢的人;如何在擁擠的人群中選擇下手的機會;如何在光天化日之下快速獲取;如何裝兇,震懾犯罪對象;等壹下。
青少年非常聰明,不僅入門快,而且發展也很快。如何選擇柔弱的女性搶劫挎包,如何悄悄跟蹤被搶對象,尋找合適的機會下手,如何在得手後迅速轉移贓物並逃離現場等等。
妳不覺得這是違法犯罪嗎?我問。
我也會感到內疚,但在哥哥忠誠的掩護下,我認為只有勇往直前,不後退,才能配得上哥哥的關懷。有壹次,我剛拿出壹個學生的1200元。走了不遠,我發現那個學生昏倒在路上。很多人過去看,我很震驚。我有壹種難以形容的味道。我楞了壹下,馬上離開了。也許那是學生的學費。當學生失去學費時,他們感到很苦惱。
第四,法律是深情的,仍然照顧青少年。
每個人都需要家人和親人的關愛。
雖然這個少年很英俊,但他經歷了艱難的歲月,過早地失去了家庭的溫暖和親人的愛。司法當局逮捕這名少年後,試圖通知他的家人,但盡管這名少年還記得他家的電話號碼,但他已經更換了電話號碼。在聯系了少年老家的派出所後,他並不知道父母的情況。
根據法律規定,在作出處罰時,應考慮當事人的主觀惡性和認罪態度。仔細考慮青少年的成長過程,
司法機關* * *犯了18起未成年人盜竊搶劫犯罪,正常情況下應該判無期徒刑。考慮到該少年系未成年人,有特殊因素影響其走上犯罪道路,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9年(數罪並罰)。
家庭是兒童成長的搖籃,是社會最基本的細胞,是由婚姻、血緣關系或其他親屬關系構成的最基本的社會單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需要正常的家庭教育。缺乏家庭關愛應該是本案中少年誤入歧途的最初原因。
犯罪嫌疑人劉(男,16歲,湖北仙桃人)於2005年10月20日淩晨2時許,夥同夏、、黃等人,經過事先策劃,攜帶壹把西瓜刀,與四人流竄至廈門湖某路段尋找作案目標。當他們準備實施搶劫時,被保安巡邏隊發現。
檢察機關審查案件後認為劉某與其合謀搶劫,並準備了作案工具,著手尋找作案目標。但是,由於其意誌以外的原因,他未能實施具體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搶劫罪(預備)。考慮到他在犯罪時是未成年人,檢察機關沒有逮捕他,因為沒有必要。北京壹名青少年為了在網上偷錢,砍死了他的祖母,並重傷了他的祖父。
壹名17歲的男孩肖鑫(化名)為了從網上偷錢,當場砍死了他的祖母,並重傷了他的祖父。後來,肖鑫自首了。
兩年前,肖鑫開始沈迷於網絡,他的學習成績突然下降。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
擔心兒子整天沈迷於網吧,肖鑫的母親讓他在家照看臺球桌。肖鑫把看臺球桌賺的錢放到了網上。後來,家裏不再為上網提供資金,肖鑫想到了偷竊。今年6月初,肖鑫從他父親那裏偷了2000多元,並在網吧呆了壹個星期。父親的打罵對肖鑫沒有影響。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欲望就像蟲子壹樣啃噬著他的心。這時,我父親月初對我祖母說的話浮現了出來。“爸爸說爺爺有四千多元。當時我也沒太註意。後來我想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去了爺爺家。晚上,我看到爺爺奶奶已經睡著了,就去翻了個身。但當我害怕吵醒祖母時,我想用菜刀砍祖母,然後把它翻過來。”
奶奶在睡夢中倒在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絕望的肖鑫再次將菜刀砍向他。爺爺受傷後逃出了家。肖鑫翻遍了所有東西都沒找到那4000元錢,但只在奶奶的口袋裏找到了兩元錢。事後,肖鑫的爺爺說,這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期資金。肖鑫藏在村口的壹個洞裏,手裏拿著兩元錢。想了想,我自首了。
肖鑫告訴記者,奶奶從小就最愛他,任何好吃的東西她都記得他。在看守所裏,他最想念的是墳墓下的祖母。“我拿到錢後只想著去網吧上網,完全沒有考慮後果。如果讓我在網上沖浪和奶奶之間做出選擇,我肯定會選擇奶奶。”說到這裏,他放聲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