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安全委員會建設芻議
治安委員會是根據我國憲法在基層設立的群眾性自治治安組織。是公安機關貫徹群眾路線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徑,是開展群防群治的骨幹和助手。當前,隨著公安派出所工作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改革,農村治保會建設越來越受到關註。筆者認為,落實組織、制度、工作和經費是安全理事會建設的四個基本要素。安理會的構建過程,即四要素的實施過程,在具體實施中應註意以下幾點。
首先,找到合適的候選人,以正式形式明確職位和職責,增強自信心
農村安全組織的工作人員幾乎完全來自農村地區和農民。壹個共同特點是基本素質差,表現在:壹是文化知識水平低,思想政治覺悟低,自私自利、安分守己的小農意識強。因此,尋找安全理事會組織候選人的工作不可忽視,應謹慎對待。原則上應選拔那些文化素質高、思想進步、有政治覺悟、有工作經驗和能力、能響應周圍所有人、威望高的中青年人擔任保衛部主任,主持保衛部工作;二是消極頹廢,觀念陳舊。他們總是認為農民工作沒有風險,沒有責任,他們丟不起工作。他們的工作是好是壞並不重要。種壹塊責任田是他們的老本行。壹些農村治安主任認為他們只是臨時受雇於該村以滿足上述工作的需要,但他們沒有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上級的重視。他們在自己的家鄉和村莊都默默無聞,所以為什麽要努力工作呢?甚至他們的工資也不壹定有保障。因此工作被忽視,延誤被拖延,導致工作腳手架,無法徹底實施。上述作為人的主觀因素束縛了安理會的應有職能,不利於工作的開展。對此,我們采取了以下解決方案。首先是更換保健組織,淘汰老、弱、病、殘、差和無效的保健主任。二是以鄉鎮人民校準文件的形式明確村保健主任,發放工作證,並明確職位和職責。三是讓醫保所長享受副科級待遇,實行鄉鎮財政統壹撥款,派出所根據其工作完成情況綜合評定工資水平和級別。上述措施的實施,充分調動了醫保主任的工作積極性,有效解決了醫保人員消極自尊、基金兌現難等實際問題。
二、落實責、權、利,激發工作主動性。
如果建立了壹套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使社會保障人員也能知道他們應該做什麽和不應該做什麽,這並不意味著制度得到了實施,他們需要壹種積極履行職責的動力。這種動機存在於他們自身中,而我們有責任采取措施來激發它。筆者認為,建立互利關系,將責、權、利掛鉤是壹種可行的方法。權力就是給衛生局長壹定的權力,讓他們在工作中敢說敢做,做事更有力度,在群眾中樹立威信。例如,根據每個安全主任的工作表現,我們研究所賦予他們申請壹定數量的人減少或免費戶口許可證的權利,這樣人民就會轉向他們,他們也會信任和服從他們,這樣壹種多層次的互利關系,從而方便他們的工作。福利是將工作績效與個人利益掛鉤。作為壹個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性治安組織,治安會的工作完全取決於他們的意識,因此需要通過條件來交換,通過利益來誘導,通過實施獎懲制度來約束。20xx年底,黃四港鎮黨委政府通過安委會年終考評,根據其表現給予不同程度的物質獎勵,我院優秀公安局長每年給予壹定的經濟獎勵,真正讓他們感受到只要幹得好,就會得到公安機關、黨委政府的鼓勵和認可。
三、堅持定期培訓,逐步提高醫務人員專業素質。
農村治安協會建設應與公安形勢發展和派出所改革同步進行。因此,有必要不斷提高保安組織的整體素質,重點提高其專業能力和法律知識,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對此,我采取以會代訓的方式,堅持在醫保局長月例會上把學習法律和業務作為例會的主要內容。主任和指導員輪流給保健主任授課,解答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此外,將過去每月定期在派出所召開例會的方法改為流動現場會,每月輪流在各村召開主任會議。壹方面保證了領導能及時了解基層安全工作進展情況,另壹方面督促大家走壹走、看壹看、相互學習,增強了相互競爭、監督、激勵的意識。
四、靈活運用工作方法,講求便捷性和實效性。
我們不應該以單壹和僵硬的方式對待安全理事會的工作。我們要結合實際情況,從方便、有效、可操作的角度不斷改進工作方法,為安全總監降低工作難度,往往事半功倍。否則,如果他們在工作中很難成為主管,他們會感到壓力大、不知所措和不稱職。為了避免醫務主任的這種心理,針對大多數醫務主任對書面文字繁瑣的情況,我院專門設計了《醫務委員會工作月報》,取代了以往每月工作總結的書面材料。除做好保安室所有工作記錄外,其他非特殊情況僅口頭報告,僅每月報告工作情況,如民間糾紛調解、巡邏、“四防”工作、不穩定因素排查、暫住和流動人口變動、常住人口出生和死亡等。,要求在例會上以數字形式報告,簡單明了,豐富了信息內容。類似的方法還有很多。只要我們願意嘗試並靈活使用它們,結果是非常明顯的。
五、充分發揮安全理事會職能,紮實推進和平杯創建工作。
發展農村使用安全協會的目的是依靠它們來維護社會秩序。隨著當前社會形勢的發展,建立安全文明的社區已成為農村地區的根本目標。然而,作為基層單位群眾自衛自治的主要力量,安全委員會在“和平杯”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發揮著內部作用。我們要正確引導他們積極協助派出所創建“平安杯”。首先,我們必須明確兩項任務。社會秩序好、發案少是社區建設的前提和保障,這就要求壹方面社區內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能夠落實、自防能力強,另壹方面居民的思想觀念和法律意識普遍增強。這也決定了整個安理會的兩大任務:壹是預防任務。要從治亂、凈化治安入手,認真落實各項管控防範措施,組織群眾開展。
群防群治,夜間巡邏,落實“四防”工作,不斷提高自身防範能力,使大的可防性案件得到控制,小的民間糾紛不出村,實現了事件少、秩序好,為“平安杯”創建活動奠定了基礎。二是宣傳教育任務。利用治保會聯系群眾的紐帶作用,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教育村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自覺履行村規民約,維護公共秩序,積極開展打擊違法犯罪鬥爭和對未成年罪犯的幫教工作。教育村民不從事賭博、封建迷信等醜惡社會活動,不斷提高村民法制觀念等精神文明意識,在社區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監督、制約和競爭獎勵機制,推動工作落實。我們經常談論巡邏和自願輪班,但很難讓它們發揮作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在實行責、權、利掛鉤的工作獎勵機制的同時,加強了工作監督機制。例如,舉壹反三,安全委員會的巡邏工作也實行了收據制度,以提高透明度並便於群眾監督。此外,在對安理會工作的評估中,民意調查也是主要形式,重點是調查社會效果和咨詢群眾意見。通過制定壹系列工作監督機制,安全理事會的所有工作都得以開展,為“和平杯”的創建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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