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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調整知識產權法律關系的法律調整對象是什麽?

知識產權法的調整對象是指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所調整的社會關系。

知識產權的調整是指在知識產權的取得、運用、保護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以及在知識產權中發生的社會關系,包括:

(1)申請者之間的關系;

(2)行政部門與申請人的關系;

(3)申請人與公眾的關系。

(4)知識產權自願利用過程中權利人、受讓人和被許可人之間的關系;

(5)知識產權強制使用過程中權利人與使用者之間的關系;

(六)行政保護關系;

(7)司法保護中的關系;

(8)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與申請人、權利人等的關系。

1,知識產權獲取過程中的社會關系

取得知識產權的過程就是以智力成果取得專有權的過程。這壹過程中的社會關系關系到知識產權能否依法取得,是知識產權法律調整的起點和前提。這種社會關系具體包括:(1)申請人之間的關系;

(2)行政部門與申請人的關系;

(3)申請人與公眾的關系。

2.知識產權運用過程中的社會關系。

知識產權作為壹種無形財產權,可以被權利人用來實現其物質利益。同時,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將在壹定條件下強制使用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運用過程中的社會關系包括:

(1)知識產權自願利用過程中權利人、受讓人、被許可人之間的關系;

(2)知識產權強制使用過程中權利人與使用人之間的關系。

3.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的社會關系。

知識產權是壹種民事權利,也是壹種無形財產權,更容易受到侵害且不易被發現。因此,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的社會關系必須由法律來調整。這種社會關系包括:

(1)行政保護中的關系;

(2)司法保護關系。

4.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的社會關系。

與其他民事權利相比,知識產權的行政管理更加突出。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的社會關系主要是指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與申請人、權利人之間的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督促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維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