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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弱勢群體問題

弱勢群體,又稱社會弱勢群體,英文稱為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它主要是壹個用來分析現代社會中經濟利益和社會權力分配不公以及社會結構不協調、不合理的概念。它是社會學、政治學和社會政策研究領域的核心概念。社會學對社會問題的研究、社會學分支——社會工作和社會福利的發展和普及,可以說是推動弱勢群體概念成為社會科學主流話語之壹的重要因素。2002年3月,朱镕基總理在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使用了“弱勢群體”壹詞,這使弱勢群體成為壹個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國內外的廣泛關註。

首先,我國弱勢群體規模仍然巨大,對改革發展穩定構成威脅。雖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使相當壹部分人擺脫了積貧積弱的地位,提高了生活水平,但仍有相當壹部分弱勢群體,且近期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壹些弱勢群體的弱勢程度繼續加深。如果我們將城鄉貧困人口、失業和下崗工人、殘疾人、災害求助者、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相加,然後扣除重疊部分(如貧困人口中的失業、下崗工人和農民工)和非弱勢群體(如下崗工人、殘疾人和自力更生的農民工),我們估計弱勢群體的規模為1.4-6544。應該說,弱勢群體已經達到這樣的規模和比例,已經對改革、發展和穩定構成了嚴重威脅,迫切需要引起重視和研究。

其次,關註弱勢群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需要。經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們實現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戰略的第壹步和第二步,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但是,必須看到,現在實現的小康社會仍然是低水平、不完整和不平衡的小康社會。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在現有全面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先進、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因此,關註和支持弱勢群體,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社會經濟地位,既是全面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重要途徑。

第三,經過20多年的經濟增長,中國的綜合國力大大增強,加強對弱勢群體支持的條件已經具備。正如中央壹位領導同誌在談扶貧時所說,現在扶貧不是資金問題。如果今天還有人吃不飽穿不飽,不是因為缺錢,而是因為我們的工作不到位。從1979到2001,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4%。2001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95933.3億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7543元。預計2002年國內生產總值將邁上65438萬億元的新臺階,實現歷史性突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國家財政收入也大幅增加。2001年中央財政收入8578億元,地方財政收入7793億元。預計2002年中央財政收入將超過65438億元。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2001年末,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為73762.4億元,預計2002年將超過8萬億元。可主要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個人所得稅也快速增長,特別是1994新稅制實施8年來,年均增長48%,每年增加118億元,是同期增長最快的稅種。2001年,個人所得稅增加到995.99億元,超過消費稅,成為中國第四大稅種,壹些地方的第二大稅種。2002年,個人所得稅將超過6543.8億元。因此,在中國社會發展的現階段,對弱勢群體給予關心和支持,促進社會的全面均衡發展是可能的。

第四,關心和支持弱勢群體是黨和政府的壹貫政策。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終以執政為民為己任。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不斷建立和完善社會政策,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利益。

當前,隨著社會分化加劇的趨勢,黨和政府多次強調要關心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2002年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對困難群眾的生產和生活作出特殊安排。江澤民同誌在會上強調,貫徹“三個代表”的要求,最根本的是要不斷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和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今年3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朱镕基總理明確表示,我們應該關心弱勢群體,幫助他們找到工作。

在2002年6月+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江澤民同誌作了重要報告,其中多次強調了與保護弱勢群體有關的內容,如:“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促進社會全面進步,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確保人民* * *享受發展成果”;要建成“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權益得到有效尊重和保障”“人民有機會接受良好教育”的社會;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反對平均主義,防止收入差距擴大”“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並指出“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報告還強調要“千方百計擴大就業,不斷改善人民生活”“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建立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保健體系”“繼續大力推進扶貧開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2002年2月9日至2月9日,胡錦濤同誌主持召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強調要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好“兩個確保”和“三條保障線”的銜接【5】,繼續大力推進扶貧開發,加大扶貧投入,提高扶貧開發成效。2月6日,胡錦濤同誌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部署加強社會保障和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

既然關心和支持弱勢群體如此重要,我們應該做些什麽?總而言之,我們應該註意以下幾點:

首先要研究和把握弱勢群體的總體特征,增強對弱勢群體的認識。

根據我們的研究,目前我國弱勢群體總體上具有以下五個重要特征:(1)弱勢群體的主體是社會弱勢群體。學術界壹般將弱勢群體分為兩類:生理弱勢群體和社會弱勢群體。前者成為弱勢群體有明顯的生理原因,如年齡、疾病等。後者基本上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如下崗、失業和排斥。從我國弱勢群體的總體情況來看,主體是社會弱勢群體,他們主要是由於社會原因而處於弱勢地位。因此,我們應該從社會支持的角度關註問題;(2)現有弱勢群體中的許多人是在原有制度下作出貢獻的人。特別是壹些提前退休人員和國有集體企業的失業下崗人員,社會應該考慮對他們進行補償;(3)目前,弱勢群體是在社會分化加劇的情況下出現的,許多人有強烈的相對剝奪感。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人民的整體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地區、群體和個人之間很不平衡。中國已經從改革開放前平均主義盛行的社會轉變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的社會。基於經濟分化的社會分化也越來越大,壹些人的相對社會地位下降,造成了嚴重的相對剝奪感,必須引起高度重視。(4)當前的全球化進程很可能對國內弱勢群體產生更不利的影響,並可能繼續擴大弱勢群體的規模。在全球化過程中,那些接近資本、權力或受過良好教育的強大群體可能會獲得更多的利益,而普通工人不僅獲利機會較少,還可能降低其福利並成為全球化成本的承擔者。我們在關註國內弱勢群體時,必須充分考慮全球化背景;(5)目前,我們對弱勢群體的支持仍然非常有限,難以有效改變他們的弱勢地位。如上所述,黨和政府壹貫重視保護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但由於我國畢竟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經濟發展壓力仍然較大,導致實際工作中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和支持力度不是很大,相關制度建設滯後,保障措施跟不上。

其次,要認真分析弱勢群體的具體構成,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優先扶持對象。壹般來說,弱勢群體包括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失業者、窮人、下崗工人、災難求助者、農民工、非正規就業者和在勞動關系中處於弱勢地位的人。當然,這只是壹個簡單的列表,各個群體之間實際上存在交集。我們認為,有必要確定壹些優先供養的原則:(1)對不能解決溫飽問題的人給予優先供養;(2)應優先考慮那些不能享受任何社會保障的人;(3)應優先考慮喪失勞動能力和因缺乏就業機會而長期無法找到工作或在勞動力市場上處於明顯不利地位的人;(3)應優先考慮那些承受經濟改革和社會轉型代價的人。只有明確優先支持對象,才能有效開展社會支持工作。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我們只能逐步創造條件消除弱勢群體。

三是研究弱勢群體的實際需求,區分其需求的緊迫性,使相關政策更有針對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需求本身也是不斷發展的。確定支持弱勢群體的最迫切需求非常重要。從需求的簡單分類來看,有溫飽需求、住房需求、教育需求、醫療需求、就業需求、安全需求、社會交往需求、社會參與需求等等;從需求的性質看,有生存需求、發展需求和享受需求。根據我們的研究,為了保護和支持弱勢群體,應優先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別是衣、食、住的基本需求。在保障這壹需求的前提下,要註意保障他們的就業需求和醫療需求,然後逐步保障其他需求,促進弱勢群體的全面發展,最終改變他們的弱勢地位。

對於我們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本報告呼籲在研究的基礎上給予關懷、支持、自助和賦權。

所謂關心,就是全社會都要關心弱勢群體。關愛弱勢群體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全社會的責任,更是社會中強勢群體的責任。只有密切關註弱勢群體,才能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社會進步和正義。真正公正的社會是人人受益的社會。從這個意義上說,關愛弱勢群體就是關愛強者本身。

關愛弱勢群體就是要平等對待他們,傾聽他們的聲音,而不是以救世主的姿態屈尊憐憫他們,更不要單方面宣傳和強化強勢群體的價值觀並強加給他們。如果是這樣,就很難真正改變弱勢群體的弱勢地位。

所謂支持,就是我們的社會要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社會政策,為弱勢群體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為了確保壹個社會的良性運行,需要有適當的社會政策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來滿足弱勢群體的客觀需求。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社會中,我們更有理由和義務不斷調整和完善社會政策,為弱勢群體提供制度保障。

必須指出,目前,我們對弱勢群體的保護還不夠,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不能有效覆蓋所有社會成員。公民的許多社會權利尚未得到普遍和有效的保障,支持社會政策的社會基礎(如社區和其他非政府組織)仍然薄弱,壹些弱勢群體仍然缺乏制度性社會支持。因此,需要加快、加強和實施支持弱勢群體的制度化。

所謂自助,就是讓弱勢群體走向自立、自尊、自強。必要的社會支持很重要,但最終擺脫弱勢地位還要靠弱者自己的努力。外部支持的重要作用是增強弱者改變其弱勢地位的能力。俗話說“天助自助者”,完全依靠外部支持並不能完全改變壹個人或壹個群體的弱勢地位。

作為壹門有學問的社會工作,其核心理念是“助人自助”,社會工作者試圖利用各種技能來激發受助者的自助潛力。我們的社會政策和社會工作應遵循這壹出發點,註重培養、動員和增強弱者的自助能力。

所謂賦權,實際上可以視為弱勢群體能力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呼籲,弱勢群體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權利應得到尊重和保障,特別是應加強民主制度建設,保障弱勢群體的參與權,特別是他們參與與其相關的各種決策的權利,使他們能夠表達和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弱勢群體被排斥在社會進程之外,無法參與相關決策過程,他們的聲音就無法表達,更談不上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在建設法治社會的過程中,既要保障弱勢群體參與相關立法的權利,也要增強他們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為此,不僅要加大法律宣傳力度,讓更多弱勢群體增強對法律的認識,還要加強法律援助,確保弱者也能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