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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的法定年齡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明確規定:“壹周歲”按照公歷年、月、日計算,從壹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算。這是我國法律對壹周歲計算方法的明確規定。因此,年滿18歲,根據規定,從18歲生日的次日開始計算。

其次,《民法通則》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具有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從勞動法的角度來看,年滿18周歲的人可以簽訂勞動合同,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

最後,根據《刑法》規定,年滿18周歲且無精神疾病的人屬於完全刑事行為能力人,將對其觸犯刑法的行為承擔全部刑事責任,不會因為年齡而從輕或減輕處罰。在此之前,刑法規定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擴展數據:

據國務院法制辦網站消息,國家民委、公安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國公民民族成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將於今日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年滿18周歲的公民,可以在年滿18周歲後兩年內自願選擇壹次父親或者母親的民族成分。

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的民族成分只能根據其父親或母親的民族成分確認和登記。本辦法所稱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繼(母)父。

關於變更民族成分,《征求意見稿》明確,公民民族成分經確認登記後不得變更。

但是,如果公民未滿18歲,在下列情況下,其法定監護人可以申請改變其民族構成壹次。(壹)不滿18周歲的公民,其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分與有監護權的壹方不同的;(二)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其民族成分與其養父(母)或者繼父(母)不同的。

此外,年滿18歲的公民可以在年滿18歲後的兩年內自願選擇其父親或母親的民族構成。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各級民族事務部門應當建立民族成分變化情況定期報備制度。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應當每半年向省民族事務部門備案壹次本市民族成分變化情況。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應當每年向國務院民族事務部門報送壹次本省民族成分變化的統計數據。

征求意見稿明確,公民對本人或者未滿18周歲的子女的民族成分確認、登記或者變更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隱瞞真實情況、偽造、變造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申請變更民族成分的,由民族事務部門撤銷審批意見,公安部門撤銷變更登記,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追回該公民基於虛假民族成分享有的相關權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征求意見稿明確,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生育或者依法收養子女並取得中國國籍的,其民族成分應當按照中國公民的民族成分確定。外國人成為中國公民的,其民族成分登記為“入籍(原國籍姓名)”。

人民網-中國公民可在達到18後的2年內選擇壹次父親或母親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