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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漏洞

早在春秋時期,中國這片土地上就確立了士農工商的地位排序。其中,商人排名最低。在以往的歷史觀點中,許多人認為商人地位低下主要是由他們的社會分工造成的。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統治者希望人民被束縛在土地上努力生產,這樣他們就可以收稅並獲得利潤。然而,商人的生產屬性決定了他們不能完美地滿足統治者的需求。另壹方面,商人的流動性遠遠超過農民,在等級制度嚴格的中國古代,沒有壹個統治者期望他的人民在土地上自由流動。他們比任何人都清楚流浪和聚集混亂的真相。

然而,與統治階級相比,普通民眾對商人的評價甚至更低。自古以來就有“無奸不商”的說法,這樣醜化商人的話也是從民間流傳出來的。古代商業與今天略有不同。今天的商業有完整的市場監管和運輸鏈,商品的質量和價格都有保證。

在古代,由於統治階級對商業的蔑視,不受法律約束的商人經常做壹些囤積貨物和危害世界的事情。因此,在人民的心目中,商人是另壹代奸詐的名詞。事實上,許多人不明白這壹點,作者將向您解釋在中國歷史上最繁榮的商業時代宋朝,這壹代商人有多奸詐。

宋代假冒偽劣的普遍性已經危及食品安全。在民間經濟極其發達的宋代,當時的商人往往被打上欺詐的烙印,而這種欺詐行為也成為宋代經濟的壹大特色。看了壹下宋代的民間筆記,確實宋代商販的所作所為讓人有些無語。

根據宋代散文的記載,商人的欺騙哲學達到了頂峰。這在古籍《樊氏》中有過記載。這些商販在賣雞鴨時,往往先用沙子填飽肚子再賣,這樣就能以肉的價格把沙子賣出去。在銷售鵝和羊等商品時,他們會向裏面吹氣以偽造商品的飽滿度。在賣鹽時,這些商販會加入大量的灰來增加重量,但在攪拌下,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來。在出售米粉時,這些人會向米粉中噴灑大量水以使其增重,這往往導致買家購買的食物迅速變質。賣肉的時候,他們會往裏面倒水,這樣不僅好看,還能偽造肉的重量。

總的來說,縱觀宋朝的商業模式,其造假已經達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

上面提到的壹切主要是關於體重增加欺詐的問題。他們最多只是想把自己平庸的商品賣個高價。雖然現在看來這種做法確實令人發指,但在宋朝的價值觀中還不算太壞。當時商人的貪婪程度遠遠超出了今天的想象。

據宋代經典《清波雜誌》記載,由於宋代經濟大發展,人們開始註重飲食的多樣化。在宋朝,人們似乎特別喜歡吃蝦和螃蟹。在當時的北京,人們經常可以吃到淮河流域的蝦,當地的商人會把蝦用草席包起來運到北京給人們吃。然而,由於古代交通不便,這些蝦在到達北京時已經變得幹燥和黑色,完全沒有鮮味,這自然讓許多商販擔心。

於是他們想到了壹個非常糟糕的方法。他們將蝦幹浸泡在人類糞便中壹夜,然後用水仔細清洗,使蝦幹再次飽滿。這種做法在今天的眼中是聞所未聞的,這已經嚴重傷害了人們的食品安全。

在宋人不屑於吃的豬肉方面,宋人的表現確實有點令人擔憂。當時,學者們每年都要去文廟參觀幾次,在祭祀時,他們往往會選擇豬肉作為祭品。

壹般來說,分享剛剛犧牲的豬肉是好的,但在盛夏,因為天氣太熱,早上犧牲的豬肉可能在下午變臭。為了避免這種浪費,這些以知識聞名的學者會以低價將肉賣給屠夫,屠夫會用豬的血清洗這些壞肉以去除氣味並增加顏色,不知道如何做的消費者會被他們欺騙。

總的來說,宋人忽視食品安全的真相有點令人驚訝,這也讓我們理解了當時人們對這些商販的仇恨。很多人認為中國古代商人的地位如此之低,大概是他們應得的。然而,我們確實需要在這裏問壹些問題。商販的奸詐並不奇怪。畢竟無奸不商。然而,這也是事實,這些讀過聖賢詩歌的學者竟然把變質的豬肉賣給別人,這讓人覺得有點荒謬。真不知道他們的書在哪裏看過。

朝廷的治理效果難以取得成效。當官員被欺負,官員和士兵下坑時,當時的朝廷並沒有完全坐視不管。在北宋壹些官員的建議下,政府開始組織民間自治機構——行會。當時宋朝的每壹個行業都會成立相應的民間行會,而這個行會的主要職能就是打假。公會會長是本公會的主要負責人。他負責判斷各種商品的成色和價格,出現問題後,這些總裁將承擔相應的責任。當時,所有從事商業和服務業的商人都必須通過註冊加入行會,從而接受他們的監督。當普通人購買了劣質產品時,他們可以拿著證據去公會投訴。

在這裏,我們也要做到公平。宋朝朝廷設立這個機構的初衷沒有錯,他們也為百姓提供了壹個解決問題的渠道。然而,眾所周知,好的經典作品也有被歪曲的時候。在沒有法律的古代,由人統治的壹切都可能因為人的意誌而發生相應的變化。到了宋朝中期,各行各業的商人都與行會會長和主管官員勾結在壹起,在這種情況下,朝廷的措施就成了擺設。

在誠實了壹段時間後,這些商販又重新開啟了假冒偽劣模式。似乎在任何時候,簡單的經濟繁榮都無法為人民創造幸福的生活,壹切都需要政府的有力管轄和指導。否則,我們普通人最終仍然會受苦。

更誇張的是,宋朝的這些商人除了害老百姓,還害了政府。根據宋朝的裁判文書,為了獲利,壹些商人甚至在當地太守使用的藥物中摻入30%的假藥。令人震驚的是,這種傲慢是真的。在政府嚴格控制下的鐵制品業中,簽約商人經常為朝廷生產壹些劣質產品,這導致了宋朝對抗北方異族的困難——劣質裝備成為宋軍最頭疼的問題。

宋代制假猖獗的主要原因壹般來說,宋代這種制假風氣的原因主要歸結為以下兩點:

點1是管理制度落後的問題。

雖然宋代的民間經濟極其繁榮,但需要註意的是,當時的中國仍處於古典時期,在以農為主體的思想下,宋代商人的地位確實很低。這導致政府對他們的行為不太關註,他們總是將商業視為壹個終端行業,從而忽視了管理。這種自由放任的做法給了商人壹些機會。雖然在宋朝的立法中,法律對假冒偽劣產品進行了相應的規定和處罰。但由於商人的逐利性,他們往往與地方官員形成壹定的利益關系,這無疑導致了後期官商結合,進而縱容了商人的這種行為。

第二點來自於信息的不對稱和國民教育水平的低下。

眾所周知,商人的主要業務是交換所需的商品,他們賺錢的根源在於他們所掌握的信息不對稱。因為人民掌握的信息不多,但是他們掌握的信息多,這就導致雙方各方面的不平衡。在古代文化教育匱乏的背景下,不太受教育的人確實很難與商人發生太正面的沖突,這也助長了商人行騙的風氣。

因此,這兩方面的缺失導致了宋代假冒偽劣文化的盛行。

總的來說,這不僅是壹個道德問題,也是壹個關於法律約束的問題。我們不能說宋朝的商人本質上有多壞,因為人類總是喜歡在各種法律漏洞中投機,全世界的人都這樣,所以沒有必要太針對宋朝的人。

但是,根據這壹現象,我們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警惕。宋朝的小販如此可惡,我們現代人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