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
各職位的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3年海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職位簡介表見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www.haian.gov.cn)。
第二,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品行。
3.65438+1987年2月至2005年6月期間出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報考人員和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至2月1982後出生。
4.具備職位描述表中職位所要求的資格。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專業條件還包括壹些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由高校開設,機構需要的專業。
專業條件還包括壹些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由高校開設,機構需要的專業。
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的專業和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專業條件、考生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確定。
專業名稱已調整的專業,調整前或調整後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且畢業學校書面證明調整前和調整後的專業為同壹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相同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3屆畢業生”是指2023屆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其中,能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2022年畢業生,檔案關系仍在原畢業院校,或在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同期畢業在國(境)外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申請2023年畢業生就業。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後2年內且經考核合格的,可申請2023年畢業生就業。
退役後1年內被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征集為義務兵的,可申請2023年畢業生就業。
(3)資格條件要求工作經歷的,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4)報考“退役軍人”崗位的人員為南通戶籍(2023年2月落戶)、南通生源或在南通參軍的退役軍人。
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是指全國統招生院校畢業期間或畢業後入伍的退役軍人。
(5)資格條件中有四級考試要求的,需要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只有四級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對應分數原則上不得低於425分。
在以英語為官方語言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報考要求四級考試的崗位,但可不提供四級考試合格證明或成績通知書。
5.在大陸取得全日制大專學歷的臺灣省學生和取得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省居民,按照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辦理。
6.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家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非2023屆畢業生;
(二)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屆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崗位;與現有在職人員有上述關系的,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不得聘用;
(4)已出國留學畢業,但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者;
(5)《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辦法》2020年3月13日生效。根據隨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2023年9月3日前在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就業且服務期未滿三年的人員;
(6)2023年9月3日前新錄用服務期不滿五年的公務員,或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按規定(含明確約定)不得辭退的人員,或按國家和省其他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第三,註冊安排
(壹)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ww.haian.gov.cn)。
1.報名及照片上傳: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35×45 mm)證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KB。
2.資格初審:2023年2月26日09: 00至3月4日16:00。
3.陳述與答辯:2023年2月26日至3月5日09: 00至16: 00。
4.初步異議處理: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5日17:30。
5.繳費確認:2023年2月26日09: 00至3月6日12:00。
(2)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下同)根據本公告和國家、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24小時,可在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查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職位簡介表中相應崗位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壹欄獲取。
2.通過初審的報考者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線支付報名費100元。
3.通過初審並完成繳費確認者註冊成功。
繳費成功後,除取消職位外,報名費不予退還。
4.未按時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無效。
截止日期後將不再提供註冊服務。
(三)報名註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按照崗位要求和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和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壹個職位報名。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在報名期間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資格初審合格後,不得變更報名信息,不得變更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3.招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比例的,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
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職位被取消的成功報考人員可於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逾期不改或舉報不成功的,統壹辦理退款手續。
4.應聘人員必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違規違紀,並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所填專業必須與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的專業完全壹致,否則按虛報處理。
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違反規章制度的,將按有關規定取消資格、進行測試和聘用,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本公告另有規定或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方式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
(壹)筆試
筆試為封閉式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或退卷。
1.筆試內容。
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筆試。筆試科目詳情請參考職位簡介表。
考試範圍詳見《江蘇省2023年省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大綱》(附件3)。
考試不指定輔導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詳見準考證。
請於2023年3月29日9: 00至3月30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31。未能做到這壹點的人將自擔風險。
3.考生應持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出爐。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50分為合格分數線。
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最後分數相同),壹同進入資格復審。
下同),按照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比例不足3:1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審查
1.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和要求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進行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經審查,報考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真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人員對資格復審有異議的,可以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當場陳述。
因棄考或復試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從同壹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復試的人選。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考生,應在成績公布後保持聯系方式公開,以便招考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進行補錄。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並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公告稱,面試人員登錄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打印面試通知。
(3)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
2.面試表格。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入總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總分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在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最高者在前。
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最高的在前。
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壹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下同)。
考試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於面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動詞 (verb的縮寫)體檢、考察、公示、錄用、更換
(1)身體檢查
體檢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2)調查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檢查組織單位制定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3)宣傳
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海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不少於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考生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可在名單公示後1年內取消其再次報考該單位或部門的資格。
(4)就業
公示後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在公示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向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領取《海安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
擬聘用人員應在《海安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並辦理聘用手續,簽訂期限不少於3年的聘用合同。
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資格。
被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最低為3年(含試用期),首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 ~ 6個月。
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和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5)補充資金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況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1.申請人的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錄用被批準後,不再遞補。
不及物動詞紀律監督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
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政策咨詢電話,詳見職位簡介表。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513-81868266(海安紀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招聘工作以此公告為依據。壹經發現並核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將取消申請人的申請或聘用資格,並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政策咨詢:0513-88820668;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0513-59000251;
考試咨詢:0513-8816519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65438+下午0: 30,14:00-17:30。
海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海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xls
附件2:江蘇省2023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x
附件3:2023年江蘇省省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公共* * *科目筆試大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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