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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進入小區需要什麽手續?

物業進入社區所需的程序是:

1,公司須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

2.與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約定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並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簽訂物業服務合同1個月向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將收費標準報物價部門備案並獲得物價部門批準。

5.做好小區物業服務,讓業主滿意。

6.按合同約定收取業主的物業服務費並開具正式票據。

物業公司進入社區的方式

物業公司進入社區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根據協議。在這種情況下,擁有自己的產權、外國捐贈的建築以及國家的保密和安全要求的單位可以根據政府文件的要求通過協議聘請物業公司。

2、邀請招標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社區的面積相對較小或投標人少於三個。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通過協議方式選聘小區物業管理企業,即通過招標方式選聘小區物業。

3、公開招標的方式。如果小區的建築面積達到政府規定的招標面積,則需要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聘請小區的物業公司。

壹般來說,物業進入小區需要遵循壹定的程序和原則。只有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才能確保小區物業管理規範高效,為小區居民營造和諧宜居的生活環境。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壹條

業主和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前,建設單位應當簽訂書面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出售物業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依法對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業主的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以及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作出約定。

建設單位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明示給物業買受人並予以說明。

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