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最終會上法庭嗎?
取保候審後,還需要起訴和法院判決,除非檢察院因犯罪情節輕微而決定不起訴。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刑法的解除,但犯罪性質不太嚴重,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可以先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滿後可以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壹種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不會被判處。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取保候審後幾天可以批準逮捕?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後,無論取保候審多少天,情節嚴重的都可能被逮捕。
2.根據法律規定,對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其次,取保候審的程序是
1.被羈押、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應當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
2、有關部門應在三天內作出決定。
3、作出批準決定後應立即變更強制措施。
三、取保候審後多久應駁回案件?
1.取保候審最長期限為1年。取保候審期間不停止調查。如果調查後發現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將解除取保候審並撤銷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不得超過六個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活動不得中斷。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釋放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員時,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員和有關單位。